“身体恢复得怎么样?有哪里不舒服记得及时跟医生说。”孟娴坐病床前,神色温柔。
孟娴对小琪好得有点过头了,远远超过一个东家对用人的关心。知道的,明白她们是雇佣关系,不知道的,可能还以为她们是好朋友。
小琪受宠若惊,连连说自己恢复得很好,还不忘感谢孟娴给她交住院费、请护工的事。
“不用客气,”孟娴笑笑,眼神亲切,“自我车祸醒来,家里做事的女孩里只有你跟我关系近,对我来说,你就像半个家人一样。”
闻言,小琪眼里慢慢氤出湿气,再开口时,隐隐带着哭腔:“太太,您对我真好,我都……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您了……”
她做这一行这么多年,从未遇见过这么善良的雇主,小琪看向孟娴的眼神里已经全是感激。
“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太见外了,”孟娴顿一顿,“不过……”
见她似乎有些难以启齿,小琪眨了下眼:“不过什么?您说就是了,没关系的。”
孟娴抿了抿唇,斟酌了两秒才开口:“是这样的,本来我一小时前就应该来的,不过路上遇到认识的人聊了一会儿,所以来得就有些晚了。”
小琪连忙摆手:“没关系,您能来看我,我已经很高兴了。”
孟娴笑了:“那……待会儿白霍来接我时,如果他问起,你知道该怎么说吧?”
白霍疑心重,占有欲强是摆在明面上的事,小琪瞬间心领神会,明白了孟娴的意思,太太应该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想让白先生因为这些小事而烦恼。
小琪的神情果然如孟娴意料之中的那样,变得义不容辞:“您放心,如果先生问起来,我会跟先生说,您五点左右就到了,一直在这儿陪我聊天。”
孟娴勾勾唇角,眼里的笑加深了些。
她随便投放出去的那些不值钱的善意,这么快便有回报,她很满意。
傅岑是在十六岁那年和孟娴认识的,准确来说,是十六岁那年的夏末。
傅岑的母亲颜萍在他十五岁时和丈夫离婚,然后迅速改嫁给继父苏怀仁。苏怀仁在云港市任副市长,傅岑也从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一跃而起,成了副市长的半个儿子,和苏家的一儿一女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入学第一天,孟娴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上台做优秀新生演讲,傅岑坐在位子上昏昏欲睡。
开学几周,班里的同学们大多数都混熟了,男生成群结队地打篮球,女生三三两两地牵着手接水、上厕所,只有傅岑连自己周围坐的都是谁还没分清楚,更别提认识孟娴了。
如果别人非要问起来,他可能会模糊地说出一些自己对她的印象,譬如“大考小考都是第一名”“人缘和脾气都很好”“作为班长管理班级的能力也不错”仅此而已。
就这样,成绩每每倒数、性格淡漠的傅岑在班里像个透明人,和受欢迎的好学生孟娴之间几乎没有交集。
他浑浑噩噩地混了半学期后,某天,他收到了一张字条——
放学以后,来艺术楼A区天台,有事
——孟娴
周围人声鼎沸,字条上的字迹娟秀,傅岑再次确认了一下字条上那个名字——孟娴。
彼时云港已经入秋,教室外比楼层还高的杨树,叶片泛黄,空气中带着些干冷的味道,刚巧起风了。
傅岑把字条团成团,随手扔进了桌斗里。他并不想去找孟娴,因为类似的字条,傅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少年虽沉默寡言,性格古怪,但他清秀好看的眉眼以及在这个年纪比起同龄人出众许多的身高,仍是他的优势。
而且他的确没空赴约,因为他的猫已经丢两天了。
傅岑把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那是他最后的“财富”,他孤身一人,只有那只猫时时陪着他。
那是学校里的一只流浪奶牛猫,也就五个月大,安静乖巧,经常出没在艺术楼附近。他每天都去喂它,有时也会抱着它去琴房练琴。
他虽然是没人要的,但他的猫不是。
放学后,他又仔仔细细地把学校的每个角落都找了一遍,但还是没找到。
父母离婚的时候他没有难过;母亲带着他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家庭、在苏家被那父子三人当成空气和随意讽刺的对象时他没有难过;母亲说他是个不争气的拖油瓶时他也没有难过……可当相依为命的猫丢了,傅岑却蹲坐在艺术楼的角落里,一声不吭地抱膝蜷缩,直到太阳西沉。
不知过了多久,他耳边响起了轻微的脚步声,视线里出现一双洗到发白的帆布鞋。
“喵……”
仿佛惊醒一般,傅岑猛地抬头——孟娴就站在他面前,怀里还抱着他那只猫。
第22章 玫瑰刺5
这是傅岑第一次来艺术楼的天台,以前,他除了琴房没去过其他地方。
孟娴的秘密基地很简陋,楼梯通向天台的小房子背后,里面有一个简易折叠的凳子、一个软垫,还有一个小笼子,里面还放了一个用罐头铁盒做成的奶盆。
“以前没有笼子和奶盆的,是堆堆来了以后才有的。”孟娴稍微整理了下地上随意放的几本书,傅岑只来得及看到一些不认识的英文和数学符号。
他后知后觉:“堆堆……是你给它取的名字吗?”
他还没有给猫取名字,他不知道取什么,也怕取了名字后和猫的感情更深厚,以后不能在一起,会很难受。
“嗯,”孟娴的目光投向傅岑怀里的猫,“最近艺术楼后面总有人闹事,那些人对它也不友好,我就把它抱上来了。”
原来她写字条约他过来是为了猫。傅岑低下头:“你怎么知道猫是我的……”
她是怎么知道的?这一直都是他的秘密,艺术楼这边人少,他和猫在一起玩时也从来没碰到过别人。
孟娴低头翻书,抬眼示意傅岑看天台西侧的栏杆:“早在你和堆堆没来这儿时,我就在这里练英文口语了。我想进学校的模联社团,参加竞赛可以竞选保送候选人或者拿奖金。我每次站在那里背书,都可以看到你在楼下和猫玩。”
傅岑微怔,良久没再开口。
他一直以为他是孤独的,结果冥冥之中一直有人在某处注视着他。某种意义上,这大概也算是一种陪伴吧。
“如果我今天不来天台,你会一直等我吗?”冷不丁地,傅岑突然提到那张字条。
孟娴抬起头,狭长的双眼泛出淡薄的笑意:“我不知道,但我明天应该还会给你写字条。不过下次我会直接在字条上把事情挑明,省得你误会。”
傅岑脸一红,有种心思被看穿、自己还会错了意的尴尬。
“谢谢你救它,不过……今天艺术楼没人来,你把堆堆放在平日里它待的地方,留个字条就好了。为什么一定要当面把它给我?”他向孟娴发问,甚至下意识地接受了孟娴给猫取的名字。说完,傅岑忽然发现自己这话似乎有点不识好歹的嫌疑,又连忙补救,“我的意思是,你这么忙,没必要为了不熟的普通同学浪费学习时间。”
缄默两秒,孟娴看着他开口:“当面交还我更放心。再说了,我帮你当然要让你知道。”
她笑了笑,眉眼被侧照下来的夕阳映得格外温柔,少女身上的校服外套散发着轻淡的橙花香气和秋日的暖阳交织在一起,像某种青涩但尾调微甜的果子:“我可不愿意做无名英雄。”
…………
那天之后,傅岑发觉自己好像开始注意孟娴了。
她经常去艺术楼的天台背书,多数是英语;课间休息时,她也能不受任何影响,稳稳当当地做题;偶尔也会有不喜欢她的同学在背后说她的坏话,可能实在是挑不出毛病,他们只能说她“穷”。
孟娴穷到什么地步呢?
她是以特困择优生考进的重点高中,学杂费全免,老师还会帮她申请贫困补贴。她的穿着打扮和漂亮从不沾边,全校统一的校服、洗到发白的鞋子、黑色的素圈头绳,她从不戴发卡、手表之类的配饰,齐肩发有时披散着、有时扎成马尾,整个人素到不能再素。
这对于正值青春期的女孩子来说,应当是难以启齿的困窘,但孟娴不觉得。她吃食堂最便宜的饭菜,做题的时候用笔帽当发卡别好额前的碎发,她坦坦荡荡地领取属于自己的那份补助金……她只管走自己的路,旁人怎样她都不在乎。
傅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同龄人,他很羡慕她,羡慕她可以心无旁骛,羡慕她可以永远从容不迫。
于是,他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她身上,他对她有好奇心,想了解她的一切。
可能是有了盼头,傅岑在学校的日子也没那么枯燥难熬了。
不知从何时起,堆堆成了他和孟娴的“共同财产”,傅岑也默许了这件事。
有时他遛完堆堆、带它回到天台时,孟娴还在学习。他见状也不打扰她,把猫放进笼子里,靠坐在墙角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