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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_探鸽【完结】(4)

  仿佛只要用我此刻名字唤我,我与他就只是陌生过客,能够将一切翻篇,但这也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

  我没答,他便当我默认,附在我耳边说,声音太轻了,气若游丝。

  “能不能帮我保管一下戒指?”

  “为什么?”

  他反问:“进火炉融掉了怎么办?它很贵的。”

  鹤翊值钱的玩意有很多。一个戒指他又怎么会在意价格。

  他想留点东西给我,好比让我不要忘了他是一个性质。

  “不怕我丢了?”

  他笑了,热气全呵在我耳边。

  “随你处置。丢了也好,留了也好,就是不要和我进火炉里。”

  我的视线从手心的橘子,到他搭在我手背上的手。

  他的手指微微蜷曲着,戒指被夕阳染成橘红色。同冷感的金属质地相交织。

  他收了收力,把我圈得更紧了些。与此同时,橘子最后一点橘皮掉落。

  他罩住了我的手,扣着那颗砂糖桔。耳朵全是他的气息,慢慢的,缓缓的。

  良久,他才开口。

  “青山,对不起……”

  力度骤然减轻。

  他的手滑落在我身侧。没有了动静,呼吸好像也停了。

  我小声唤他。

  “鹤翊?”

  这次他没有应我。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可惜,毕竟以前我少有叫他的时候。

  我轻轻晃晃他,还是没有反应。

  一直到他的体温在迅速流逝、发冷,了无生息。

  “当啷”一声响。

  我循声看去,那枚戒指从他展开的、垂落的手中脱落。

  内圈镌刻“Rebirth”字样,誉为新生。

  他企图通过这一对戒,来期盼我与他能够有新开始的可能。

  事实是并不。我一心想摘掉,将他从我身上留下的痕迹一点一点剔除。

  但它窟得死紧,我无法取下,同样,它也没能从鹤翊手中取下过。

  过于契合的尺寸,好像天生就为困住我与他而生的。

  一直到它骨碌碌地转,最终滚落在了我脚边。

  我有点怔然。

  原来已经这么松了。

  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有一瞬间,心头有什么东西,被生生挖去了一大块。

  是种重压后的轻松,但也许是被压久了,它长进了肉里,因而剥去时也带着些钝痛。

  第3章 那些离去的日子里

  心电图成为一条永久的直线。

  我将鹤翊放回病床前,他的身体略微发僵,要将手脚摆得规矩,我费了点力气。

  被子拉至他的胸口,我站在床边看。死去的鹤翊像睡着了,没什么威胁性,我得以认真观察起他的样子。

  他整个人薄了一圈,面颊微微凹陷。药物和病痛的双重作用下,淡淡灰青的眼底和发白面色让他憔悴不堪。

  但即使并无从前那般光鲜,此刻他那张安静的脸还是能看出生前是个长相不差的人。

  鹤翊拥有一副好皮囊,这点我不可否认。

  倘若他死于尸骨遍地的乱葬岗,被飞鸟走兽蚕食至只剩骨头,他的头骨也会是那堆白骨里最漂亮完美的那一个。

  他那野蛮生长、发量惊人的长卷发泼洒在白枕头上。

  四周宁静过头,一种不合时宜的肃穆和圣洁在他身上显现,仿佛此刻他正置身天堂中。

  额前几缕刘海虚虚掩住眉目,我注视了他片刻,忽感一些久远陈旧的零碎回忆被拨动,一丝似有若无的熟悉感涌上心头。

  这点古怪的联想促使我上前,将那几缕发丝拨开。

  指腹停在他那右眉尾,那点很小的断眉疤变得清晰起来。

  我为刚才心头浮现的古怪随便找了个理由——当初将他眉尾砸破,鲜血从中流出,他抬眸看我,有种骇人的可怖。

  不过不妨碍我当初无视他,绕道走就是了。

  我与床上的“尸体鹤翊”面面相觑的时间其实有点久,眼下墙上时钟时针恰好指向七点,几乎是他心脏停跳,呼吸停止的五分钟后,门才打开。

  按理说人死时,医生要当场记录下死亡时间,并宣告病人死亡。

  不按常理的话,就像现在这样,等我不再打算注视这具尸体,一切尘埃落定,想要离开时,门才先我一步打开。

  张盟走进来,他表情很平静,直直望向病床上的人。

  “五分钟前走的。”我给他提了个醒,他应当会关心这个问题。

  “我知道。”

  张盟声音很低沉,步子快,我没来得及看清他此刻脸上的表情,他已经走到我面前,来到床边看上面的人。

  似是不太确定,他屈起食指往他鼻间探,在那里停了三四秒,才垂下手,那手在近裤缝处微微发颤。

  鹤立枫锒铛入狱,判处死刑,红枫势力也已被警方重重打击,一举捣毁,形如散沙,再无卷土重来的可能。

  当初人前人后簇拥的鹤翊身边只剩下一个张盟,二人相识多年,张盟眼睁睁看着自己一手培养大的孩子死在自己面前,说不难过是假的。

  张盟没有太多外泄的悲伤情绪。

  很快医生护士进来,站在张盟前的男医生宣告了鹤翊的死亡时间,为18时55分01秒。张盟替他盖好白布,医生护士将周围仪器撤走。接下来就是开具死亡证明,火化,入土等等,总之和我没什么关系。

  我看了眼那盖住人的白布,然后转身往门边走去。

  “青山。”张盟忽然在身后叫住我。

  “等他下葬后,来看看他吧,他说过的。”

  耳边仿佛还留有他临死前说的请求。

  我感到有些烦躁,鹤翊这人,死后都不让我安生。

  偏偏死者为大,我还想积点善德等哪天死了早入轮回,投个好胎,也就再说不出什么拒绝张盟的话。

  况且,鹤翊烧成灰,总不能从土里翻出来再把我给抓了。

  “嗯,知道了。”

  ——

  比起死掉的鹤翊,我比较担心我那维持温饱的便利店工作。

  早些时候去医院前,和老板调了晚班,紧赶慢赶到便利店,刚好到八点上班时间。

  便利店的活轻松,但是重复、枯燥。理货,清货,结账,是主要工作内容。

  忙起来,可以不用想些有的没的,累了回到家倒头就睡,身体上的疲惫能够缓解精神上因困于往事所带来的失眠和心慌。

  但唯一一点不好的就是,晚班容易碰到醉酒闹事的刺头混混。

  很烦。

  为首一个染着黄毛,脸上带雀斑,穿黑白棒球服的年轻小伙带俩小弟赶在一点五十五分时撞门而入,门口铃铛发出刺耳尖叫,提醒我小心神经病。

  黄毛径直来到我面前,指着我身后的烟架要一包芙蓉王。

  “一共35,微信还是现金?”我问。

  “现金。”

  他拿出钱夹子,打开正好看见他身份证,今年刚满十八。

  把钱夹子翻了个遍,才发现囊中羞涩。

  红着耳朵唤身后俩小弟过来凑钱。总算凑齐三十五块钱,抬起头看我,脸色就变了。

  我说这个点容易碰到神经病真不是假话。

  就因为我无意扫了眼他脚上的灰色拖鞋,他便恼羞成怒,“看什么!没看过人穿拖鞋出门啊!”

  忍耐和没脾气的顺从是应对无理减少麻烦的好招。

  “抱歉,这是您的东西,请拿好。”我垂下眼,把烟推到他面前。

  他手肘撑在桌上,上身凑前朝我怒目圆瞪,极为挑衅地说:“为什么要道歉,你心虚是不是!”

  “我没……”

  不容我多说,他登时拍桌而起,指着我破口大骂。

  “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看不起人!怎么,嫌老子没钱还是嫌老子拖鞋?看我倒霉你很爽是吗?我告诉你们,别狗眼看人低!”

  在黄毛朝我发泄的三分钟里,我想起因我离家出走三日未归,最终为寻我,出门却不料被货车撞上而意外身死的父母。

  记忆停留在太平间里父母被车窗玻璃划破的面容。

  可恨我连父母到死也没能给他们一个体面。

  更恨我现在没能功成名就干出一番伟业实现父母对我的遗愿。

  我的人生因鹤翊生生转了个弯,再无逆转翻盘的可能,一切都只是徒劳。

  即便我将在红枫的那几年翻过篇,换个新城市重新开始,社会硬性条件早已不足:隐姓埋名后的身份是高中文凭,身体差劲不说,精神还不稳定。

  没有人脉、没有经验,更没有拼搏的冲劲,我不知道我以我现在的条件还能去做什么。

  唯一能让泉下父母有所慰藉的大概就是我现在仍苟活于世,为了不让父母因看见早死的我而寒心,我努力活着,在便利店里听黄毛把老子二字翻来覆去地念叨。

  十多年过去,我偶尔还是会想起父母,思考过如果我没有遇到鹤翊,那今天的我会是怎么样一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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