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余晖穿过我们之间,此情此景实在熟悉过头,仿佛回到他预备在我面前死去的那天。
让我不知道眼下究竟是原点还是终点。
第104章 走马灯
医生评价鹤翊,说他二十来岁的年纪,有着六十来岁的身体。明明看上去光鲜亮丽,却有着个千疮百孔的胃。
粉蓝作用下,胃出血变得像发洪水那样来势汹汹。
推去急救室路上,医生给他上了呼吸机,做了心肺复苏,跨在他身上,争分夺秒地按压着。
苏眉在凌晨赶到,联合其他医生,对鹤翊展开救治。
对此鹤翊毫不知情,因为他再次陷入了深度的昏迷。
命运真是太过玩弄人,不知道究竟是惩罚我还是惩罚他,逼得我们在相处时剑拔弩张水火不容,在终于想通走下去时,又硬生生将彼此拉开,连见上一面都难。
病危书下到我手上,作为鹤翊某种意义上的家属,我好像再次身临在了父母离世的太平间上。
要说有什么太多具体感受,我只能说出寂静和寒冷。
对于鹤翊,我有什么后悔没有做成的事,我想过很多,第一个想法是,怎么没能在我去找饭桶他们之前多亲亲他,他这辈子如果不和我接吻拥抱,绝对会感到好遗憾。
粉蓝的根除和我当初的手术一样,将血换一轮,存活概率是一半一半。鹤翊没有我还算健康的身体,因此成功活下的概率就变成了三比七。
张阿明出来的时候看到满脸血的鹤翊,以为医院突发暗杀,来我身边就准备护我,听了周围人的说法才算解除警戒状态。
我们只能在手术室外干等着,所有人都没有睡着,焦虑忐忑如影随形,像团乌云笼罩在我们头顶。
我顶着前面门上始终亮着红灯的“手术中”,感觉人生陷入某种漩涡中,我被深深吸进去。
故事延续到了鹤翊死去的那天。
病危通知书成了真,苏眉出来对着我无力摇摇头,告诉我太迟了,鹤翊病入膏肓,毒发身亡。
太迟了。
我做出决定太迟。
发现他的不适太迟。
几年前和他争来争去老死不相往来,如今再做回忆,依然是太迟。
我从阿明的口中去了解鹤翊四年流浪生活。
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就像猫在外流浪,有人投喂可以吃两口,没人投喂只能翻翻垃圾桶。不过他也不是什么都吃的,所以经常饿着。
偶尔认识的邻居会带他回家洗澡吃饭,或者联系福利院让他能够好好生活,但他经常趁人不注意便溜出去,小小的他在那天就立志要前去红枫寻找鹤立枫,目标宏大。
不过最后还是鹤立枫找到的他,将他接了回家。
只是最后终点停在了这里。
他珍藏在衣柜的东西成了遗物,当初的假碑成了葬他的地。
我在家里,撤下了饭桶的牌位,换成了鹤翊的,尊重他生前的喜好,给他的牌位旁边多加两个字——爱人。
他离去的第一周,我终于走出家门,上山去找他,靠坐在他的碑前,太无聊的时候拔周围的杂草,和他说些有的没的话。
但是因为总是闷在家里,我实在没有什么新鲜事可以给他分享。
一个月后,失去老板的张阿明无需再随时听从命令,更不必担忧我会有被人暗杀的可能,他安心跟着阿泰前往异国治病,和我分享欧洲国度的所见所闻。
说哪儿的海鸥抢去了他拿在手里的热狗,叼走了香肠面包,留下满手的酸黄瓜。
说白人饭真不是人能吃的东西,也就鹤翊吃得下去,我说他这么讲,到时候你会爬出来找他算账。
张阿明问我要不要过去找他们,不要在别墅里闷出病来。
我拒绝了,我总不能连着你的碑一块牵过去,跟着张阿明,多少带点居无定所的漂泊味道。
说实话,和鹤翊相处,我不是没有想象过拥有彼此的未来。
要非说点什么他死后很想念的时刻,当我无数次推开房门的刹那,我曾期待对面会站着某个人的背影,他可能切菜做饭,又或者是在我身后抱住我,咬住我刚削好的苹果。
我无法否认会有想他的时候。
他喜欢和我并肩走,胳膊碰到胳膊,手像吸铁石似的黏上来,讲话就会慢慢听,讲慢了要摇两下我的手腕,催我快说下去,弄得我更想放慢速度讲,世上怎么会有鹤翊这样的人,被吊了胃口就会想要扒拉人。
即使是睡觉,也是要趴在我身上睡。还好半边身子总是搭在床侧,我不至于被他压到气短力竭。
这人总是这样,无处不在,无孔不入,贪嗔痴恨样样精通,一举一动都渗进我的身体里,让我无论做什么都可以轻易想起他。
否则我也不会在他上次死掉之后,翻来覆去夜不能寐,跑去墓地丢戒指。
可惜我们这几年拥有过的类似寻常人的恋爱,少得三只手指都数得过来。
我差他一句表白。
既要找好时机,又要做好自己的思想准备。
鹤翊朝我走近99步,差得那最后一步卡在了我这里。
他每次用那双有话要说的漂亮眼睛看着我,欲言又止,像当初的Vanessa看向鹤立枫的样子。
好像把最后的选择题交给我,但又无比期待我可以给出他最想要的答案。
鹤翊走后不知过了多少年,我感受到了某种令人窒息的孤独。
静得可以听清墙壁里水管的声音,甚至可以在午夜时分听到敲门声,有人在门外喊着冬冬。
他化作鬼,我依然想要给他开门。
只是打开门,无事发生。
我走了出去,鹤翊选的山其实很高,到这时候,我从碑上黑白照的反光里,看见了自己步履蹒跚,老态龙钟的样子。
我放好深冬里新到的沙糖桔,坐在他的墓前想了又想。
此前学习到了洪森迷信的新思想,我在想他的耳朵在下一世里还可不可以听见,后天形成的疾病,投胎转世后是不是就成了先天的。
阿明听了后说我:“你怎么又科学又迷信的。”
我置若罔闻,沉浸在自己的想象里。
如果是这样,我希望他的卷毛可以存在在下一世中,这样的话,我或许会一眼就认出他。最好,得是在他小的时候,就像很久很久以前,我握住他手腕那样。
人总是会寄希望于这些虚无缥纱中。
老道士活得比我久,七老八十了,还在庙里混出了编制。这会拿着退休金,隔三差五坑蒙拐骗一个两个佟青山之类的人。
当然,我也在其中。
我求他给我写个符,内容就写:“请带我寻找鹤翊,卷毛,失聪,长得最好看的。”
他说我,这是打算来个地府寻人?
我说你别管。
他这几年富得流油,慷慨大方对我说买一送一,说要给我解缘。
说这鹤翊,业障深重,因此每一世都会很短命,他注定会走在我前头。
可能二十岁,可能两岁,活的最久一次,也不过四十五。
我和他的缘分,最远可以追溯到混沌之初,女娲造人的神话之中。我们这俩泥人刚被捏好,因为旁边活过来的小泥人蹦蹦跳跳,一脚将我们踢到了一块。
女娲醒来时看到的场景,就是我拉住他的手,而他躺到在了我的怀里。
泥土汇聚天地灵气,沾到一起的人就像连体婴,分开总有一方要被带离灵气,我可以活蹦乱跳,而鹤翊被女娲这养在了池中,吊住了一口气,在细心呵护中成为了最漂亮的小泥人。
恰恰是因为这样的插曲,他始终短命。
但身体本能告诉他,这世上存在和他流着相同血的人——佟青山。
每一世,每一次,永远都会找到彼此。
我默默听完了老道士的话,不为所动。
“你以前怎么不说。”
“天机不可泄露。”
“你这算什么天机,分明是鬼扯。”
我又问他:“有什么方式可以长命?”
“很简单啊,像女娲那样,好好养着。”
我抽走了符,把老道士的话原封不动讲给了鹤翊听。
说完了,回应我的是簌簌的风。
我带着符,从山上纵身一跃。
河流将我带入水中,仿佛回到了,遥远的生命之初。
——
冷风吹过我紧闭的双眼,我缓缓睁开眼,眼泪干成了泪痕。
红灯转成绿色,上面写着:手术完成。
紧接着手术室打开,苏眉和我说,手术过程是顺利,但是结果如何,都要等他醒来才能知道。
值得庆幸的是,这次鹤翊的昏迷没有躺太久。
他第三天的下午,我正坐在床边看他,他慢慢醒来,回头看我,“冬冬,我死了吗?”
“算吧。”
鬼门关走好几回,阎王爷不收,大概是命数未尽,又把他丢了回来,也可能苏眉力挽狂澜和死神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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