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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_探鸽【完结】(12)

  不过他补了句小要求:“但我想走没什么人的小道。”

  最后变成我和鹤翊穿梭在五步一对小情侣的林荫道里潜行。不知名的参天大树垂下无数深褐色枝条,掠过我弯腰时的背,抚过鹤翊那蓬乱柔软的卷发,前方的人宽背窄腰,手轻轻拨开枝条,脚步慢吞吞的。

  大小不一的碎石藏在落叶里,我顾着看那被日光照出浅红发梢的脑袋,一不留神,踩到松软落叶下的硬物,脚一滑,失了平衡,脚踝处还传来钻心如割肉的疼。我踉跄地往前扑,听到身后动静鹤翊瞬间作出反应,转身扶住我。

  肢体触碰不可避免,额头撞在他的胸前,相当尴尬的姿势。

  还疼,衣服之下是如同块垒的肌肉,相当有料的身材。撞得我脑袋都有点嗡嗡的。

  发生突然,对方身体连同接下来的动作都有些僵硬。

  一只手顺势扶住我手肘,平静说:“你脚流血了。”

  我找回平衡,从他身上起来,忙说谢谢和抱歉。低头检查疼痛的来源,脚踝划出一道有点深的口子,已经沁出了大大小小的血珠,有的流下脚踝,蜿蜒的血痕挺吓人的。而罪魁祸首躺在落叶之中,锋利的石块边缘带血,颇有些耀武扬威的得意劲。

  有仇当场报,我盯了它片刻,默默用另一只未受伤的脚,将它踢远。

  “小事,走吧。”我打算继续走,这地实在不适合留,非饭点和下课时间的安静时刻,所有暧昧的细语和声响会被无限放大,我已经听到了不远处藏在树后两个依稀人影在发出啧啧水声。

  额头还疼,我下意识用掌心揉,人都踏出三步远了,杵在原地不动的鹤翊突然叫住我。阔步上前在我面前蹲下,留我个后背,不容拒绝道:“上来,我带你去医务室,伤口很深。”

  再慢点伤口都快愈合了吧,我觉得它还不至于到要上医务室处理的地步,“真没事。”

  鹤翊不听,侧过头,即便是侧脸也难掩他此刻凶相,威胁我:“你不去,那也没必要答谢我了。”

  威胁我?平生最讨厌被人威胁,这种时候应一走了之。

  凉风四起,我盯着他那因风扬起的,如海底水草荡漾的卷发。挣扎三秒,终于挪动脚步。

  “那谢了。”

  上前,跳上他背,一手揽他脖子,一手按在他头顶上,趁机摸摸他脑袋。

  果真和想象一样柔软舒服。

  “你这头发哪儿烫的。”

  “天生的。”

  还是天然卷,真少见。老天给他加了太多独特的地方,让他成为许多见过他的人心里,印象最深刻的那一个。

  我说:“你真的很特别。”

  “为什么?”

  “直觉。”

  鹤翊:“……”

  他补充:“那你可以不要再偷偷玩我头发吗?”

  我触电般收手,反应过来后,发现这脑袋比刚才更炸毛。

  怪它实在好玩,让人沉迷。嘴上说好,实则用他无法察觉的轻柔力度捻起发梢继续偷玩。

  触感暖融融的,他的头发虽然乱,却不是爆炸头那样四散炸开。弧度微卷,很有质感。

  玩着玩着,想到后山那只小黑猫,有一阵子没见到它,不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长大一些?

  鹤翊背着我,途径一个小土坡,恰巧迎着风口。他静静望着下坡的路,脚尖试探地面,探查有无碎石或者隐匿的松动石块。

  他看地,我看他。

  这人谨慎且专注。像儿时看的动漫片里,身披铠甲,举着长剑,发丝正飘扬的美丽国王,准备与山下的恶作战。

  ————

  他背着我,长腿迈步速度很快,还能精准找到没什么人的路,平时应该没少来。

  “其实我可以自己走。”我说。

  抱住双腿的手收紧,往上抬了抬,似乎在掂量我的重量,然后他说:“不重。”

  身边很多前辈常说,内向的人在交际里容易吃亏。这是一个由人组成的社会,处在其中,交流是无法避开的。

  我从前因为不合群和太冷淡,要么被人说拽得像来找茬,要么被人说没有人情味;还差点因为长得凶,痛失咖啡厅高薪兼职。

  唯一的好处是最后成了咖啡厅一处门面招牌,冷脸款。

  言简意赅的话语,无论是表情还是举止都是淡淡的,均符合刚认识时,对万事万物都保持戒备和距离的鹤翊。但他横加在我身上的视线,总容易给我一种,他希望我走上前,和他说上几句话的错觉。

  无法分清究竟是他在无声散发魅力还是我恻隐之心泛起。

  我很难想象鹤翊这样的人吃瘪。女娲造人时,应该还给鹤翊增添一份被人偏爱的药水。

  秋风变成刮脸的呼啸声,回答断断续续,我没太听清鹤翊说的。一心琢磨措辞,“如果以后你无聊,可以找我,我的宿舍是17栋315……欢迎你来。”

  周围的树木很是配合地安静下来。

  报完宿舍号,我问:“你刚想说什么来着?”

  “我说,好。”

  区区小伤,在医务室简单处理完伤口,我们往便利店方向走去。店里没什么人,我在前边走,回头对后边的人说:“要什么随便挑,今天我买单。”

  小有积蓄让我讲出这话时底气十足。但一直像害怕人群一样紧跟着我的鹤翊,听闻我的话还是没说什么。一路走到货架末尾,我手上已经挑了好些零食,准备回宿舍庆祝。

  回头,才发现鹤翊一直在看着我的后背。搞不懂有什么好看,但是他垂眸,未免太乖了。

  这么大只的人。

  眼睛在光下是流转的鎏金玻璃珠,不是小狗那种单纯澄澈,有种漂亮张扬的锐利。

  像猫。

  大猫。

  “怎么了?”他突然看我。

  对视久了,反倒是我先不自在,眼睛飘向其他地方,随口说:“想喝什么就喝。”

  他的指尖轻轻地,随意划过琳琅满目的玻璃瓶子。

  我看了会,最后说:“那我来吧。”

  那时候的学校没有如今各式各样眼花缭乱,装潢精致明亮的奶茶店,咖啡厅也在数公里外,跑那么远我怕累着人,所以说是请他喝点东西,也仅限于在这四方小店里。

  我记得我挑了那一排架子上最贵的玻璃瓶装饮料,是什么摩卡咖啡,甜的。以我在咖啡店打工的经验,这是店里畅销的口味。

  付完帐,我将咖啡递给他,他接的倒是挺快。

  下午没课,我得回宿舍准备后续留学需要的资料和考试。走出店门,我挥手打算道别,“我先回去了,咱们下次见。”

  鹤翊却说:“不是说可以聊天吗?”

  我反应了三秒才明白他在说我之前的承诺。没想到兑现会来得这么快。

  我忍不住笑,“你今天没课?”

  他迟疑片刻,不知怎么的,视线越过我头顶,看向我身后,又很快回来,说:“没有。”

  “那去我宿舍坐坐?”

  “嗯。”说话间,他已经迈脚走到我旁边。

  ——

  “我靠哪里来的大靓仔!长这么帅,外国人呐?”

  才到宿舍门口,率先和提着热水壶准备打水的体育生陈一碰上面。王一大嗓门,是个直肠子。见到新面孔,先把水壶搁一边,满足好奇心。

  一嗓子把全宿舍吼起来,眼睛还睁不开,个个伸长脖子往门口迷瞪着眼看。

  我和他们介绍起鹤翊:“昨天认识的学弟,刚路上被石子划到脚,他送我去医务室,顺便来宿舍待会,走读生。”

  陈一了然地啊一声,“他讲英文还是中文啊?”

  说着,伸出手就打算做自我介绍:“麦粘伊思……”

  王一读讲英语很烂,魔音贯耳。我赶紧捂住他嘴打住:“中文中文,混血的。”

  “鹤翊。”没什么温度的回应。

  鹤翊人高马大,站起来是整个宿舍里最高的,走进来后,空间变得有些逼仄。我招呼他过来我的座位坐,他老实拉开椅子,这时系在床铺栏杆的黑绒球挂件突然垂下来。

  那是樊宇同有次套圈套到的小玩意。老板和他说这是守护神,保平安,安定心神,让人睡好觉。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他一口气套了五个回来,专门拿一个给我。

  虽然老板糊弄成分占绝大部分,但它质感很好,睡前抓在手里揉吧揉吧,很快能睡过去。

  绒球只是轻轻落到了鹤翊的后背上。他触电般转身,满眼警惕和戒备,我伸手将球取下来,亮给他看:“只是个小挂件,没什么的。”

  鹤翊看了看它,复又抬眸看我,随后伸手捏了它两下。我开始发现自己非常容易在与他的对视中败下阵。于是错开眼,拍拍他后背,“坐吧,我脖子仰得累。”

  不巧,手心隔着薄薄的衣料,触摸到些许凸起的不平触感,我心下奇怪:疤么?

  鹤翊的宽肩窄腰好身材让王一很羡慕,问他哪儿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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