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样吹嘘自己,却无半点脸红。后半句是假,她这天下第一剑的名号可不假。
琼琚剑出鞘,剑鸣嗡嗡作响,裸露的剑身泛着紫光,拔剑时激起的剑气将周身的黄沙震开三丈。
寒气迎面,无鞘剑也要折腰。
冷血的脊骨弓曲,抬手按住腰间颤栗的长剑。他握紧了剑锋,剑刃破开手掌,伤口处的鲜血一瞬淋满了剑身,似是在抚慰这柄哀鸣的长剑。
他抗拒道:“不必。”
不必?
栖棠深吸一口气,不可置信地上前一步,“怎么不必?我这可是当世第一剑。”
她低下头,凝望着那柄打败自己的破铜烂铁,瘪了瘪嘴,喜欢它,也不喜欢我。
她不服气道:“你的剑上好多缺口、还有好多咬痕,该换一柄新的了。”
她双手合十,声音放软:“少侠,换一柄剑吧。我这柄剑不仅生的漂亮,还能劈山断石,天底下再无第二柄了。”
他的双眼泛起血丝,“剑若完美,要人何用?”
栖棠想不到真能有人放着她这样的绝世神兵不要,偏要一把满身伤痕的旧剑。
她一哽,“可是,可是它连鞘都没了。”
冷血冷冷道:“鞘是怯懦者的胎衣。”
栖棠瞪他一眼,难道要叫她不穿衣服?流氓。
冷血被烫着了似的垂下眸,人却没有动。
无功不受禄,天上更不会掉馅饼。
一个美貌惊人的女子,蓦然出现在漫天黄沙的商道上,不染半点沙尘,便已很可疑。偏偏还要赠他一个陌路人绝世神兵。
他抬手摸了摸脸,只摸到了满手的尘沙和粗糙的突起——那是被晒出的细密水疹。
他自知此刻灰头土脸的样子,和乞丐也差不离。
哪里有一点值得她以宝刀相赠?
鲜血沿着指缝滴滴渗出,他捏紧了拳头,不得不怀疑她的动机。
来历不明的宝剑,神秘貌美的女子,商道上押镖的银衣捕快会否正是这样被引走的?
他似逼供犯人般蓦然出声,“我是捕快。漠北酷暑难耐,你为何在此?七日前你在何处?此剑从何而来?无缘无故为何赠剑?”
栖棠被他问的头脑发晕,这她要怎么说?我在这是为了找新主人,七日前还在旧主人处,这剑就是我啊。
她到底不是人,此时怎敢和盘托出。思来想去,只好回答最后一个问题。
她凝注着他,似要从他身上找到一个无可指摘的理由。
往日里偷看的话本子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不知看到了什么,她的瞳仁一亮,语气雀跃道:“因为——因为我喜欢你。”
她盯着他仅露在外的眼睛,眼巴巴道:“你的眼睛是冷冷的碧绿,像连天的碧水一样,好漂亮。”
她撒谎了。
他的眼睛不是连天的碧水,更像是肃杀的荒野,隐隐透着斑驳的血痕,正静等着狼群前来厮杀。
栖棠只是想到,那个铁游夏也是个捕快,他爱上了女鬼姐姐,就不怕她了,还愿意为她走轮回道。
要是绿眼睛爱上自己,一定愿意做自己的主人,用精血喂饱自己。到时候一定也愿意替她报仇雪恨。
她的眸子愈来愈亮,语气上扬,尾音都发着颤,“我喜欢你,所以才想把自己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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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论如何推销一把剑
第118章 蜜糖砒霜 她下意识吮了一口。
她下意识踮起脚, 脸离他愈来愈近,琥珀色泽的眸子在日光下剔透得像是敷了一层蜜,连眼睫掀起时都闪着细碎的光。
——眼睛亮亮的像是小鹿。
冷血僵立在原地,只觉浑身的骨骼好似都被鹿角撞了个粉碎, 手和脚都不听使唤了。
他的瞳仁持续收缩着, 浑身的毛发瞬间乍起, 每块肌肉都绷紧得似要断裂。
这光太刺眼, 近乎让他察觉到威胁。
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突围。
冷血转身就走,不仅像个哑巴, 更像个聋子,浑身上下只剩熟透的耳根泄露了一丝心绪。
栖棠正捧着剑, 踮着脚等他回复,未成想他竟然一句话也不说,见鬼似的转身便走。难道剑客都惜字如金?
出师不利, 她耷拉下眼皮, 暗道一句无情。
不行。
她就不信郎心似铁。
她弯起眼,提起裙摆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缠着他撒娇:“少侠,你当真不愿收下这柄剑吗~”
“我叫栖棠,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呢。”
“你脸上都晒伤了,我给你擦一擦好不好?”
柔软的甜香漫过来,他弓着背偏过头,喉咙里发出一声短促的低喝,似要吓退她。
他握紧剑柄的手不断收紧,只觉这话音裹了唐门的毒霜,滋滋地腐蚀过来, 又痛又麻。
世间能腐蚀一个人的,无非财权与美色。而若想腐蚀一个剑客,自然要再加上一柄绝世宝剑。
腐蚀一个捕快,教他为自己所用,无疑是所有恶徒的痴心妄想。
冷血办案无数,已见惯了这一招。
可她难道不知道他的血是冷的?
他压下肋骨间乱撞的轰鸣,眼里带上一点攻击性,足尖后退六尺,剑尖嵌进黄沙,绕圈刻痕,示意她不要再靠近。
栖棠看着脚下的‘包围圈’,怔愣地眨了眨眼,这人尚且不知她并非人族便这般拒之千里,若是知晓了她的真身,岂不是全无机会了?
她慢半拍地抬起头,声调里带上星点委屈:“......你怎么这么冷血?我只是想送你一柄更好的剑,怎么都不许我和你说一说话?”
他当然知道这字字句句皆是阴谋。
冷血按捺下心中的烦躁,冷笑一声便转过身,“你的慈悲比我的剑更利。”
栖棠怎么听不出这话中的讥讽之意?
她微张着唇缝,睁圆了眼看着他的背影,一时说不出话。怎会遇见这样无礼的人?怎这般不识好人心?
可恶。
背后再未响起脚步声,他绷紧了肌肉,握着剑的指节微微泛白,并未回头。
他从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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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凉的冷水顺着下颌淌进衣领,他仰起头,抿着唇摸了摸脸颊上泛红的水疹。
入手的触感粗糙而不平,他的指尖下意识用力,狠狠地揉搓了几下,似要将这平地上突起的山丘彻底抹平压实。
冷血头回觉得自己狼狈得比野犬也好不了多少,他目光下移,扯了扯浸透泥沙的衣襟,不发一言地抬腿往外走。
‘嗒’的一声,木门才被阖上,一柄剑便撬开了窗门,悄无声息地跌了进来。
栖棠狗狗祟祟地轻点剑尖,扫了一圈陈旧简陋的客房,确认没有看见绿眼睛,才舒了一口气。
紫光一闪,她合起双手,对着空气自言自语:“缠定你了。”
琥珀色的瞳仁轻转,她背过手,声音打着飘儿,“知不知道我看过多少话本子!”
知难而退?
才怪。
冷血自襁褓时便被塞入狼穴,生长于条件恶劣的荒野,由野狼抚养长大。幼时每逢寒夜,甚至只能钻进狼尸腹腔中取暖。
他四肢着地,攀爬着舔舐过狼群食剩的残骸泥骨。藏在枯从泥堆里几天几夜,只为伏击鹿群,咬断它们的喉管。
纵使成了捕快,他也是穿血衣、泥衣多过普通的布衣。
只是今日不知怎的,掠过麻布与棉,一声不吭地选了件云锦。
临到了房门口,他顿了顿,回转半个身子,攥着衣袍的手下意识收紧。
既然吃了官家饭,总不好太灰头土脸,叫人以为是街头行乞的。
他盯着短衫上的花纹失神几息,良久才推开门。
有人来过。
他的目光陡然转冷,鼻翼微动,握起剑柄往里走,脚步很轻,速而不急。
才走了三步,眸光便下移,落至摆满了吃食的木桌上。——冷血甚至叫不出名字。因为对他来说都一样,他只记得生饮鹿血、生吃兔肝的滋味。
那是活着的味道。
他的表情无一丝波动,剑光一闪,‘哗啦’一声,泛白的蓝帷被猝然刺穿。
栖棠蓦然被吓了一跳,下意识下腰往后倒,剑气贴脸而过。
她未稳住身形,连退两步,撑上木桌,将其上的碗碟一并带倒。
瓦瓷四溅的碎声响了一地,剑尖停在她的脖颈处,他的声音冷硬:“你为何在此。”
这柄剑虽满是破口,但若再往前递上分毫,无疑便能取了她的性命。
冷血正等着她屏息解释,却见她似跳脚的猫般睁圆了眼,慌里慌张地蹲下身,手在空中胡乱挥舞着,“完了完了,先捡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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