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完了,你说说,你怎么连藏语都不会,你叫我可怎么活……”男人光溜溜的脑袋出了一头汗,站起身时还甩了下长衫下摆,“要不,我干脆逃了……”
“我听得懂。”
作者有话说:
架空,有些传统习俗是我编的,有些是真的。
假期快乐~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29章 第十六场戏 旧俗
男人明显吃了一惊, 转头看向病床上的女孩。
她与内地那些他常见过的羸弱大家闺秀并不相同,皮肤并非苍白的雪色,而是一种健康又透着红润光泽的质感, 脚也是天足, 除却那姝丽至极的颜色,任谁看也只是个活跃于乡野的乡下女子罢了。
一开始他被找来当翻译时还觉得那外国人真是奇怪, 大好的华夏闺秀不选, 非要选那天女湖边住着的原始部族女子,真真是口味奇特。
但如今她这样静静看着他时,他瞧着那双漂亮又生机勃勃的眼睛,便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男人哑然半天, 张了张口, 最后却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
格桑梅朵有些奇怪地歪了歪头,但见男人颓然地抱住头不言语, 便知道他不想说话, 颇有些善解人意地移开了视线。
真是个怪人。
她并没有在这处叫做“医院”的地方待太久, 实际上她能够在这里一直躺着,也是因为男人要教她说外语罢了。
学外语的日子很难熬,一开始男人也并非竭尽全力教, 后来不知哪一次格桑梅朵发觉病房外似乎有人, 回头看却空无一人, 好奇苦恼之下第二天男人就莫名开始认真教她外语了。
“可是我不想学。”格桑梅朵有些难过,那些叽里呱啦的鸟语真的好难, 她实在是学不会。
在族里时就有人说她傻,巫医曾经觉得她漂亮灵秀, 一定是个聪明的孩子, 本来想把她要了去接自己的班, 但没过多久就把她退货了。
那时阿姆沉默地搂着她,过了许久才说了句“也好”。
她嘛,换成男人文绉绉的话来说,就是“资质愚钝、难堪大任”。
男人教的也很痛苦,要不是那外国佬给他下了死命令,打死他也不教这么愚钝的学生。
“真真是蠢笨如猪!”
说是这么说,可当男人看到那美丽的格桑花像是被雨水打蔫了似的可怜巴巴地托着腮看窗外时,本冷硬起来的心瞬间就软了许多。
有些草原的花,是无法在内地存活的。
“那些外国人看中了你,如果想要活下来,你就只能学这些,讨他们的欢心。”男人最终还是忍不住提醒了一下这个年纪可以做他女儿的小姑娘。
“讨欢心?”换上了一身内地闺秀打扮的小姑娘依然无法老老实实做一个大家闺秀,转头看他时头发上的步摇一甩一甩的,“我为什么要讨他们欢心?我不能回草原了吗?”
自然是不能了。男人心想。或许那支军队的目的还未达成,可能会再入一次草原驻扎一段时间,但要带着她恐怕是不能了。
草原那么大,如果她要是逃了,很可能就会尸骨无存、再无痕迹。她的部族已经没了,还不如老老实实留在这里,做那外国佬在华夏安置的情妇。
想到这儿,做了这藏族小姑娘几天老师的男人忍不住开始训诫起来:“不要老想着逃,也不要再想草原了。好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为什么他们都叫她好好活着呢?活着有那么重要吗?
格桑梅朵不太懂。她在部落时有一位隔壁部落的小姑娘做朋友,两个人时常会借着放牧的机会相聚,一起唱歌一起跳舞玩耍什么的。
只不过,那个小姑娘从来都是只听她唱,从没开过口,似乎是伤到了哪里说不出话来。
而且她的耳朵好像也不太好,但她总是眼睛闪亮亮地看着格桑梅朵眉飞色舞地说话,所以那时格桑梅朵即便觉得不对却也没多想。
小姑娘有着光滑白皙的皮肤和圆圆的眼睛,在草原上也数得上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但突然有一天,小姑娘来跟她道了别。
格桑梅朵看不懂她的手语,但她知道她是要跟她道别,就笑盈盈地对她摇了摇手。
此一别,便是死别。
再一次见到小姑娘时,她已经被制成了一面人皮鼓。就摆放在祭祀台上,簇新簇新的,上面还有一颗格桑梅朵熟悉的小痣。
阿姆抱紧了想要冲上台子的她,用双手紧紧捂住了她的嘴。
后来她才知道,那些人祭祀需要人皮鼓,他们会在贫寒卑微的农奴家庭里,从那些刚学会走路,还不会开口说话的婴孩中,选出面容较好、肤色白皙的女孩。
然后,扎耳断舌。
自此以后,她们会被认为是无上荣耀的父母捧在手心里,吃洁净的食物,抹上特制的药水用以保持皮肤的弹性,绝不可受情爱污染,长到十六岁后便凿开头骨,灌入水银,剥皮做人皮鼓。
当初格桑梅朵也差点被那些人选中了,只是阿姆狠了狠心,抱着还不会说话的小格桑梅朵天天去晒太阳,直到把皮肤晒伤以后再领到那些人面前,自然的,皮肤受损的格桑梅朵就被筛选了下来。
族长还因此大怒,认为阿姆她没有把握好机会不识抬举,狠狠地用马鞭打了阿姆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