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桶跑来找我,一看树下两个闲人悠闲喝着汽水,再看我,诧异:“你喝什么了脸那么红。”
我摇摇头,赶紧去看饭桶,“汽水,就是热的。”
“不打球了吗?”
“鹤翊一个人无聊,我陪他呆会。”
恰巧鹤翊的手机响了,他的手机,是早不知道那个年代的古董机,翻盖的,只能用来接听。
我想我的保护任务到这会应该已经结束了。
“那我就先去打球了?”
“这里的路我不怎么走过。”
那我还是继续好人做到底吧,“我先送你去吧。”
走过林荫小道,忽然窜出一抹黑影,金瞳黑猫和鹤翊打了个照面,地上的猫弓起背,鹤翊及时后退,不巧撒了半杯汽水,溅到了他的袖子上,还有我的手上。
他看向我:“青山,我要去卫生间。”
卫生间里。
两人清洗手上,袖子上发粘的水痕。鹤翊洗得很细致,要把袖子翻出来沾水,再攥干。
其实我买的是雪碧——透明无色的汽水。
我站在一旁等他,感觉身上出了点薄汗,刺激到后背新生的肉有点痒,反手轻按。
紧接着后背一凉,鹤翊忽然来掀我衣服下摆,我大半个后背完全暴露在空气里,他倾身过来,盥洗台空间逼仄,他几乎挤压了我大半个空间,让我不得不和他面对面。
以近似拥抱的姿势,一手按住我的腰胯,一手触摸背部肉粉色的伤疤,湿凉的指尖贴上去,像点火似的,热得我浑身不自在。
呼吸洒在了我颈侧,他说:“愈合得不错,后面应该会变平。”
“你可以直接和我说,不要上手,我出汗了。”
“我不介意。”
我介意好嘛。
他又说:“你看不到后背。”
指尖下移,他指出我尾椎那块伤痕末端,还有一小块渗血的迹象,抽了纸巾,在上面轻轻按压,吸走血。
借着这样的姿势,说出的话像贴着耳朵呢喃。
“你的肚子很平坦,而且好软,衣服有淡的香味,就是肋骨比较咯人,我有点呼吸不上。”
“?”
虽然鹤翊的夸赞有点奇怪但是我必须要解释我不是个奇怪的人,“王西要毁了你的脸,我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护住你,所以一急就……”
他笑出了声,冷淡的脸变得生动,灯下格外动人。然后我就卡壳了。
“你和别人很不一样,我喜欢和你呆着。”
腰间温度灼热,我脑子只剩程序般礼貌的回应。
“好、好的。”
第13章 记得保持守信(新)
尾骨最后一点痂皮脱落,略微凸起的新肉慢慢变平,当它变成极淡的樱粉色时,我和鹤翊的关系有了质的飞跃。
总是像湖水一样温吞平静的鹤翊,开始频繁出现在我面前。
他清晰掌握我的日常动向,时不时在我下课、开完会、出宿舍门时出现,在其他人还没找我之前先一步挤到我身边。
在我第三次和饭桶说我要和鹤翊去吃兰州拉面的时候,他哀嚎:“鹤翊鹤翊鹤翊,怎么老是鹤翊,我俩说句话都没时间,更别说打球了,他是不是故意的,专挑我找你这时间来。”
确实凑巧。我和饭桶上课时间有冲突,一周里有五天都是错开上下课,唯一彼此有空的时间只有在周三时候,大家下午都没课。
偏偏鹤翊每次都能在这一天下午三点,我下课的时间,准时出现在花坛空地等着我。
不过鹤翊毕竟没什么朋友,找我也正常。
“他就是看我周三有空。”
“你周一,周末也没课啊,他怎么不这个时间找你。”
“那他不一定那个时间有空。”我安慰饭桶,“下次,下次我一定推掉所有事和你打球,行不?”
饭桶也只是顺嘴吐槽两句,听我这话就喜上眉梢,“行了行了,赶紧去吧,你记得下周和我打球就行。”
我收完书本,从图书馆里出来,鹤翊站在在楼梯的拐角处,双手搁在围栏处,摘过垂在他头顶上一朵鸡蛋花,花瓣洁白嫩黄,他百无聊赖地将它夹在指间,反转来反转去,听到我趋近的脚步,他回头看我,说:“你晚了十分钟,遇到什么事了?”
我走下楼梯,来到他身旁,他跟着我一块下楼,我说:“饭桶来找我打球,耽误了一会。”
鹤翊嘴角变平,将花随手搁在我衬衣上的口袋,语气变得有点硬:“是我先找的你,你为什么要理他。”
鹤翊对承诺、时间、和约定有超乎寻常的执着。晚到了,他会敏锐察觉到,追问异常;如果破坏了约定,他会向此刻这样拉着个脸,我想如果我爽约的话,他大概会消失相当长一段时间,和我绝交。
基于此前鹤翊被两次告白无果,我合理怀疑他对恋爱毫无兴趣,和我成为朋友有心存感激的成分。我没有自恋到他会喜欢我的地步,这种疑似醋性大发的表现,是他认为唯一的朋友如果失约,是绝对令人愤怒的事情。
换言之,鹤翊表达情感其实很纯粹直接,他重视这段友谊,只要他存在,任何人都不能轻易干涉。正因此,他对饭桶有微妙的敌意,甚至要比听到我室友时更容易冷脸。
“我不喜欢别人骗我,如果不守信,场面会变得很难看。”
他面无表情陈述着,看样子欺骗他真的会很严重。
我顺着他的话:“是啊,所以我很严肃地对他说,你先约的我,我得守信,要先来找你。”
鹤翊这才勉强缓和脸色。
好,危机解除。
我们走回林荫小道,那个当初划伤我脚的地方。
鹤翊忽然问:“你当时为什么要救我?”
他问得突然,我愣了下:“救人没有为什么吧,脑子还没反应,脚先冲出去了。非要说的话,你这张脸伤了多可惜。”
鹤翊说:“是吗?明明很一般。”
我心想那他真是对自己认知存在重大错误,我看了他一眼,他笑了下,紧接着说:“如果你见过我妈的话,你就会明白了。”
“她……”我品出他眼神里的些许伤感,预感不是很好,所以没继续问下去。
“她很早就去世了,我没有来得及留下她的照片,不然可以给你看看。”
果然,我的预感没有错。一时间,我对鹤翊这个人又难免增添几丝恻隐。
鹤翊说,“我的家庭不是很好,你可能会失望。”
这有什么的,我说:“交朋友不是看你家庭,合得来大家都是朋友。”
他稍作停顿,表情变得有点复杂,似乎有点话要说,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鹤翊每次找我的时间不算长,他没有聚会,社团,班会都很少参加,不沾烟不喝酒,不爱加入热闹的人群。找我也只是聊聊天,吃顿饭,大概两个小时后,张盟就得来接他回家了。
身体力行地践行着那句“我喜欢和你呆着”。
学校外有家清真面馆。
鹤翊吃饭很挑,不吃辣的不吃油的,过咸的过甜的过烫的都会让他放慢速度,只对这家面馆的清汤牛肉面感兴趣,次次都乐意吃完。
有天我下课,没吃饭肚子空空,鹤翊正巧等我,我火急火燎拉他去吃面,结账时,他先我一步掏出银行卡,对老板说:“这里结。”
我至今难忘小小面馆的老板面对这稀罕物的为难和震撼。
鹤翊身上没有现金,出门在外极少用到钱,有也只有银行卡,放到小店里是大材小用;手机款式更是老得只能做简单接听。
总之活得格外老派,让我偶尔会觉得可能鹤翊太慢悠悠了,以至于时代在前进时把他抛在了后头。
认识我了之后,他才重新适应时代的节奏,换了个新手机,虽然还是只用来打电话,但通讯录里多了条我。也不再动不动拿出银行卡,他现在揣上了现金。
此时垂柳湖躺椅上,吃饱了的鹤翊正靠着我的肩膀把玩我的手机,玩的是贪吃蛇。蛇身很长很长,绕一圈身子叠三叠。
他软的跟没骨头似,黏糊得很。脑袋搁在我肩膀,卷毛能够蹭到裸露的皮肤。
而我,正在研究他的新手机。
手机太新了,新得我和他有些无从下手。几分钟前他将手机交到我手上,非常好学地凑过来,快和我脑袋碰脑袋,轻声请求:“我不会用,你帮帮我。”
吐息吹得我耳朵痒,教他一番操作,最后把自己的号码加到通讯录里。
鹤翊又问:“我怎么给它加密呢?”
这手机确实新,我几乎没有在市面上见过,应该是国外品牌,或者就是他爸为他量身打造的一款加密手机。单就内置软件,就有单独指纹录入设置。
我研究了一番,按照惯有思维,点出指纹录入软件,“这儿,你把指纹摁在屏幕上录入,后面这手机就只能由你打开了。”
鹤翊看了会,说:“你试试,我才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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