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倒是说得轻巧。”嬴风锤了一把他的肩头,笑骂道:“小轩轩,出国回来第一件正事就是代人说项,太叫人伤心了吧!”
四年前燕城登基之时,各大藩镇纷纷抢功,唯有嬴风主动提出将土地肥沃、经济发达的淮南地区“归还”朝廷,并申请到西南开荒。燕城大喜,称赞嬴风高风亮节堪称百官楷模,然后就高高兴兴地把她派到了西南边境,什么多余的封赏都没有,任她自生自灭。
裴轩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出国留学的。而对于嬴风而言,自己手下这位得力干将的请求虽然让她因为“失去管家之虞”而有些为难,可一想到能够拿到西方先进政治经济军事制度的第一手资料,便答应了下来。而在裴轩出国的这四年里,嬴风不得不“亲力亲为”了一段时间,然后,因身体吃不消而迫不得已将部分权力交给了沈慕归。
如今,归来的裴轩剪去了长发、穿上了西装,倒和外界的很多秦人着装相似了。他甚至在留学期间结识了一位大洋国金发蓝眼的白人女孩儿,两人在大洋国完婚一年后才回到燕国,还生下一个混血小女孩儿,浅色的头发和深邃的蓝眼睛,五官轮廓倒和沈慕归有三分相似,为此嬴风他们没少调侃于他。
“老师?不对。沈公子?”四年后裴轩见到沈慕归的第一天,他捂住嘴小心翼翼问道:“裴某怎么称呼您?”
“小子,”沈慕归坏心眼儿地笑了笑,悠然道:“论辈分,你该尊称老夫一声‘祖师爷’。”
“……”裴轩似乎想反驳,可事实如此,他根本找不到反驳的理由。嬴风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头,道:“叫吧,毕竟是自己挖的坑,就算哭着也要跳下去。”
鉴于有了此前这样的教训,对于裴轩今天的劝告,嬴风自然也感到十分惊讶:“这老东西生于三百多年前,你了解他?”
“与此无关。主君,”裴轩严肃道:“这些日沈公子已将全部账册交予裴某,另裴某经视察政务、军务后确认,沈公子确实夙兴夜寐劳苦功高,并无任何假公济私、暗度陈仓之处。主君,你年纪已然不小,也该学着不那么固执己见了。”
学着不那么固执己见?是让她改变对沈慕归的看法么?
嬴风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地沉默了。裴轩又道:“说起来,裴某已然有妻有子,可依主君您风流的性子,至今却孤身一人……”
“小轩……裴轩,你真的是一如既往地八卦。”嬴风说到一半才想起对方已有家室,立刻就换了个不那么暧昧的称呼:“本将军想要后宫,还用发愁?只不过忙于军政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变换人称的一章,女主变成第三人称
第76章 子业之父(二)
三个孩子站在参天的巨树之下,面面相觑。良久的沉默后,最先问话的是年纪最大的冼普:“霍先生,您带我们来此,是……”
萧子业直到此时才接了一句:“霍叔叔,你确定不是在逗我们玩儿?”这棵树高耸入云,要他们爬上去,这不是开玩笑吗?
阮拆则好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拼命点头附和。霍慕理所当然道:“要爬树,自然就该爬最高的。”
“……啊?”萧子业小脸登时红了起来,嚷道:“我们还是孩子,叔叔,你也太狠了吧!”
“哦?”霍慕蹲下*身去,微笑道:“怕了么?”
“……”三个孩子齐齐退了一步。霍慕神秘兮兮道:“若我说,这树上的鸟巢里是‘帝王枭’的幼崽呢?”
帝王枭!
萧子业、冼普同时睁大了双眼。帝王枭是西南地区最凶猛的猛禽,同时又是可被驯作猎鹰的最好选择,但因其生性孤僻谨慎,十年之内都难得一只,百越只有极少数部落酋长才能将它作为宠物豢养。冼普的父亲冼宁是阿坝寨的酋长,但他也从未见过帝王枭,而百越人以鸟为图腾,又对这“神鹰”极为尊崇,所以冼普听到这三个字的第一反应就是:渴望。
而萧子业……
他只是单纯地想要一只帅气的猎鹰罢了。毕竟,帝王枭可是这里最酷的宠物,没有之一!
见三个孩子跃跃欲试的模样,霍慕又问:“谁先来?”
“我先来!”
说话的是萧子业。三个孩子里数他胆子最大:这些年来嬴风把他当成自己儿子养着,可军政要事繁忙,加上她本人性情暴烈没有耐心、根本不会亲自教导他,结果长到叛逆期的萧子业别的没学会,坏脾气倒是学了个十成十。
嬴风一直对沈慕归心存戒备,因此对外化名“霍慕”的沈慕归也没有多少机会能接触到这个孩子;但对于年幼的萧子业而言,脾气温和的沈慕归反而更让他感到更亲近一些,甚至以前时常背着嬴风偷偷找他玩儿。所以,对眼前这个男人,萧子业是出于本能的信任。
——既然他允许自己爬上这棵参天巨树,就说明没什么太大的危险。
见萧子业撸起袖子和裤腿开始爬树,树下的两个百越少年互相看了对方一眼,点了点头。身形最高大的阮拆吼了一声,将瘦小的冼普举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