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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之迷路_福小福【完结】(58)

  第十六条员工事假按照实际休假工作日数扣发本人固定工资。

  第四章年休假

  第十七条年休假由各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应结合实际工作,上报年休假计划并主动向所在单位申请休假。

  第十八条年休假假期

  (一)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新进入公司的员工,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二)年休假时间的确定

  累计工作时间(Y)年休假时间

  Y<1年无

  1年≤Y<10年5天

  10年≤Y<20年10天

  20年≤Y15天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当年已经享受年休假后再出现上述情形的,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

  (四)员工参加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疗休养,按疗休养实际天数冲减年休假,超出年休假天数的,不作跨年度冲减。员工参加荣誉性疗养(如献血、劳动模范),不冲减年休假。

  (五)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六)年休假周期为1个自然年度。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尽量集中安排,也可以视实际情况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七)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员工所在部门应让员工在自动放弃年休假表上签字确认,以便备查。

  第十九条年休假待遇

  (一)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单位经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员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单位支付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用人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四)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员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月工资指员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第五章婚丧假

  第二十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

  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核给路程假。

  第二十一条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核给1-3天丧假。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核给路程假。

  第二十二条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固定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等费用全部由本人负担。

  第六章产假

  第二十三条产假是指员工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应享受的相关假期。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除给予42天规定产假外,经与用人单位协商还可以享受最长为56天的延长假。

  (三)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其所在单位应当每天给予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2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

  (四)女员工在确认怀孕及预产期后应尽快通知所在部门或单位。

  第二十四条男员工配偶休产假时,可给予男员工15天护理假。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假。员工因实行计划生育手术,需要休息的,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核给计划生育假。接受绝育手术确需其配偶护理的,其配偶享受七至十天的护理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产假期间的固定工资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执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固定工资照发。

  第二十七条员工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原岗位聘期自动终止,工资待遇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请假期满进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通过公开竞聘或双向选择等方式上岗,上岗后签订新的岗位聘任协议。

  第七章探亲假

  第二十八条员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核给探望配偶的探亲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核给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员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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