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浑浑噩噩又要睡着,听到杨修夷回来的动静。
我撑起身子:“他们走了吗?”
“嗯,“他轻拥着我,“走了。”
“真好睡,我有点……想吃鸡蛋。”
“对鸡蛋的执念从何而来?”他笑道,“昨夜问你可饿,你便嚷着想吃。”
“我也不知,“我软绵绵的贴着他,“就是想吃,没有理由。”
“好,“他温柔说道,“便去吃个够。”
黄昏时,我和杨修夷简单收拾了下,离开了太云仙境。
月桂载着我们,呆毛在一旁开心飞着,云海轻纱如白马戏浪,呆毛身后的彩羽织光,美轮美奂。
回到苍仙山山脚的小镇小宅,我们住了三日。
我总算弄明白为什么心心念念想着吃鸡了,因为一早可以嗅到茶叶蛋和荷叶烧鸡的香气,但是浊气吞噬我的那几日,我分辨得并不清晰。
三日后,我们去东荒其他城镇玩。
因着我和他的容貌,还有月桂和呆毛的存在,我们一旦去人多的地方,便容易引来大量目光。
最初不喜欢,几日后终于适应,可以不再去管。
一路下来,我帮了很多需要帮助的人,做了很多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委实觉得快乐。
但很不幸,我得了一个坏毛病,从前节约节俭的我,如今喜欢花钱各种买买买。
只是,杨修夷的富贵不仅仅是寻常的锦衣玉食,还是杨家累世千年的财富所养出来的顶尖上的挑剔,他喜欢的东西甚少,以至于我想买些东西给他,都不知道选些什么。
倒是我,我虽极擅长辨别真玉假玉,可是看到雕琢精致的,我都爱买。
在我们身后,杨修夷那些手下一直远远跟着,大概五里,大概六里,除了送信和有要事要禀之外,几乎从不靠近,能不打扰我们,便不打扰。
我们去到了许多地方,有时候入夜,便直接枕着山野大地,望着星星入睡。有时候则因兴致去租个民屋,和邻里聚在院中,吹着晚风,随意闲聊。
呆毛认得的字越来越多,时不时要提笔给谁谁写信,我和杨修夷就在它身边也时常能收到它的书信。
它甚至还写信给白悉骂他,词汇量匮乏,写字也吃力的它,将我和杨修夷活生生笑死。
我每日被杨修夷手把手的教东西,医术,算术,画工,音律,我学得稀烂。
期间我还跑去跟一个小村庄的姑娘们学跳舞,虽然手脚不协调,可我自信,就是敢跑去杨修夷面前得瑟,还喊上呆毛来伴舞。
两个月后,我们在东荒西南海域的入海口买了艘不大不小,但极其精致豪华的舟船,我取名叫星辰。
离开东荒时,呆毛说我是东荒大泽辈分最高的神,之前所见的每一个人,说起来都是我的子民。
这样一个荣冠忽然砸在我头上,带着一份喜当娘的奇怪陌生感,我着实难以适应。
我同呆毛说,我还是我,我不要给别人当娘。
星辰驶向大海,海风在船舱外呼呼,巨浪拍来,浮起一波一波的水声。
船舱里的家具摆设精美文雅,几扇小窗开敞着,窗外天色微微泛白,紫星点点。
海上漂泊的数月,我最爱和杨修夷坐在甲板上谈天说地,聊历史,聊八荒,聊战事,聊以后。
有时黄昏,月桂会载着我们去云海上乘风。
从高处俯瞰大海,茫茫无际的荒洋上,我们那艘无人的星辰独自漂着,遍空遍海的七彩烟霞,它像是行于琉璃画中。
每三日都会有一只鸟儿送来信件,告诉我们外面发生了什么。
清婵死了,临死之前去找了闫贤先生和守益先生,两位先生在信上说,若说她是自灭,不如说是郁郁而死。
我什么表情都没有,无动于衷。
对于她,我很难有半分同情或怜悯。
当然,她也绝对不需要。
沐天都的船厂,花戏雪快建好了,明年便可有第一只商队,并且直接打通四海之一的沧归海商道。
卿萝那边设得局越来越大,她玩上了瘾,让我晚点找她,她想多玩一阵。
烛司大多数时间都留在京城,每日尝试各种烹饪美味,一次写信给我,得意地说她会做猪肉肠了。
真是越来越不像是***。
和万珠界的战事已快全方面爆发,多处摩擦越来越多,对方步步逼近,对凡界虎视眈眈。
而当初杨修夷让我师父和紫云上仙他们所想对付白悉的办法,这群上仙们最后想到的,竟是将白悉编排成一个登徒子,甚至还称他喜欢兽类,极尽造谣之能事。
哪怕认识白悉的人多数都不会信,可这群平日里清逸洒然,高雅威仪的上仙们居然完全编排上了瘾,每日皆有层出不穷的文章和段子,几乎要将白悉玩坏。
我听着也觉得好玩,看到那些寄来的长文,好几次乐得眼泪都出来了。
哪怕不伤白悉半点皮毛,可看着就是觉得有意思,比戏台上所演,说书先生口中所说的还要精彩。
我常靠在杨修夷身边,和他一起看信,一起讨论,然后看着他回信。
按理来说,这一年的流浪不该再去过问那些,可终究,我们都是这世上的人,我们的根都在凡界,在穹州,在望云山。
当然,大把的时间,还是属于我们自己的。
时常的,我们想做两人都快乐的事情,便让月桂带着呆毛走。
呆毛越来越熟练,会自动回避。
而我们,小镇的木床,无人的湖边,那些溪畔,海岛,山顶的岩石上,以及这艘小船的甲板,皆被我们快乐过。
我脸皮渐厚,逐渐放开,杨修夷更乐得享受,还想带我去海中一试。
但终归是要节制,哪怕对我们两个来说都极其难。
比如他在看书的时候,专注眉目招我心动,我的手便会不受控制的不老实。
他便更不用说了。
说来也怪,我们分明是一起生涩摸索的,可是渐渐的,他似乎领跑到我前面去了,每次皆是他在掌握主动。
我数次想压他一头,他虽是点头同意,可我就好似在驾驭一匹狂野的马,一开始他可以假装被我驯服,越到后面,越不受控制,照样由着他主导一切,将我变得被动求饶。
一路漂泊,一路流浪,我们穿过界门,去了许多类似于沧海的市集中玩。
我越来越嚣张放肆,甚至挥霍到看到中意的铺子便想买的地步。
杨修夷则直接买了几座岛,说到时候挑着住,看我喜欢哪一座。
我认真觉得,只要他在我身边,去哪里都好,九千岁,九万岁,天地那么辽阔,莽莽浩大的时空和所有未知的变数,我只想和他一起。
当然,我也不能失了自我。
在他助我直接从结灵提升至离合,越过长生门槛白元之境的当晚,他为了庆祝,将我牵去甲板上。
我在浩瀚星空下微睁着迷离眼睛望着他,大汗淋漓的喘着气同他说战事要打,钱也要赚,而且各赚各的,我以后要当一个岛主,或者称霸一个混元界,皆是我自己的地盘,与他无关。
他只笑了笑,便继续吻我,不同我讨论更多,更卖力的去流更多的汗,让我再说不出半个字,任海风将我的声音吹得破散。
如此流浪了一年多,回去京城后,他带我去了杨府。
我的见识气度已非从前,我抬眸望着渐渐靠近的尊贵荣宠的杨家门楣,多年前我在此被拒,如今他牵着我的手走来,一股无声力量脉脉而来。
周围经过的人多数将目光落在我们身上,移不开一般。
杨修夷轻声说:“你若不喜此地,可不必进去。”
“倒显得我多在意,“我哼道,“有那么大的存在感吗,前尘俱净,那些恼人伤人之事,早已如云烟过眼。”
他一笑:“好。”
杨家一直热闹,毕竟大宅大府,跺一跺脚都能震撼半个朝堂和商圈。
杨修夷所住的是清歌苑,和望云崖上的清梅苑不过一字之差,他虽一直未回,但常有人在此打理。
这里有湖有桥,屋舍连排,建筑气势雄伟,湖上飘着几盏精致小灯,为那些建筑添了几分清雅柔和。
天上云雁成排,我们缓步而去,推开卧房的门,地上铺着织丝软毯,敞如宫殿,漫天匝地的淡梅清香。
他带我回来是来取一物的。
他在盛满玉器珍宝的乌木槅子上寻到一个锦盒,盒中躺着一个又破又旧的小香囊,上面绣着歪歪扭扭,满是线头的“初九“二字。
我一眼就认了出来,心下微喜:“你还留着。”
“你那时难得亲手赠我东西,怎舍得丢弃,“他轻笑,“若非怕它跟着我受苦受难,我其实是想一直带在身边。”
我将小香囊解开,里面是一簇发质很细的柔顺头发,一看便知是小童的。
我讶然拿出来:“是我的?”
“你师父第一次在山上为你剪发时我捡的,当时不知为为何要捡,也许你的模样惹我心怜,又傻的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