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天天吃肉,邻居都能闻到味,他们家现在都不敢大大方方的炖肉,基本就是做馅,还要关上门吃。
所以她今儿干脆找了个绝对没人来的地方,把野兔烤熟了带回去。
广胜默默走过去蹲在媳妇儿身边,并接过了她手里的活:“媳妇儿我来,你歇着。”
他媳妇儿总是能时不时的弄些肉吃,他已经习惯了。
而且这一个多月好东西吃下来,媳妇儿胖了些,身上也有了肉,那张脸啊就像突然长开了似的,那叫一个好看。
果然吃进肚子里的东西从来不会亏待人。
宁嫣也不和他客气,一屁股坐在小凳子上,凳子上还缝着婆婆给她用破布拼起来的棉垫子。
她今天好累的说,追着兔子跑了好久才找到了它们的老窝。
又熏了好一会才逮着四只兔子。
不过,家里没冰箱,四只根本吃不完,剩下两只收起来了。
烤兔肉的香味很快飘了出来,宁嫣随手递给广胜一个调料包,然后身体一歪就靠在了男人身上,跟没骨头似的。
广胜拿着调料小心地撒到已经烤得焦黄的兔子身上,身体还往媳妇儿的方向挪了挪,生怕她靠的不舒服。
“今儿我没割多少草怎么办”
不,是她烤兔肉太入迷,忘了在广胜出现之前把草拿出来了。
“没事,等下我割。”
宁嫣突然反应过来,这人今天来的好像有些早啊,“今天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广胜想起早上的糟心事儿就一肚子的火,“新来的知青突然跑到我跟前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我不知道怎么应付,就来找你了。”
宁嫣一下坐正了身体,“那个知青叫什么是不是挺漂亮的那个”
广胜眼里一片茫然:“不知道啊,我没注意她长啥样。”
宁嫣忍不住噗哧一下笑出了声,“怪不得你打光棍到二十六,那么大一个大活人站你面前你竟然都没看看人家长啥样”
广胜不知道媳妇儿笑的点在哪儿,但媳妇儿说的话都有注意到,“那要不下回我仔细看看”
宁嫣登时横眉立目,“你敢!”
广胜忙改口:“好好好,我知道你意思了,下回我也不看,我看到女人就绕道走。”
嘴上讨饶,手上也没闲着,兔子被他转得飞快,看起来那叫一个忙碌。
宁嫣给他上小课,“我告诉你,男人不自爱,就像烂白菜。
你要是被别的女人摸了碰了抱了,那就别怪我把你丢了喂猪。
男人腰带松,活该单身终。
你要敢和别的人搞破鞋我就和你打离婚。”
广胜老老实实的听着,边听边点头,“你放心,我不是那样的人,干不出那种事儿。
而且那些知青都心高着呢,哪看得上咱这泥腿子,就是想找人给她当苦力,我才不给他们白干活呢。”
“这么说,要是有知青真看上你了,你就动心了呗。”
“不可能不可能,我有你了,谁来我也不动心。”
反正林子里没人,广胜抱着媳妇儿就亲了一口,“你的意思我明白,怕那些女知青缠上我.
我以前觉得我有媳妇儿,没人会眼瞎往我跟前凑,今儿我看到了,真有人眼瞎,你放心,我这辈子就和你过。”
这个年代的人可不会整天满口情啊爱的,“一辈子只和你过”估计是广胜说过的最甜蜜的情话了,也是他最真挚的誓言。
现代人说爱情不可信,男人心易变。
可这世上也有很多从一而终的人,他们认定了一个人就会是一辈子。
只不过,有些人遇上了,有些人错过了。
因为烤兔子,两人今天回家的时候就晚了些。
没想到,刚进村就看到了慕晓晓,她就站在离广家不远的转角处,眼睛时不时的朝他们家瞥一眼。
看到两人出现的时候,慕晓晓看向广胜的眼中满是希冀,但随后她就发现了宁嫣的存在,那眼神立刻就变了。
“广大哥,我……”
广胜眉头皱得都能夹死苍蝇,这是个女的!!!“滚!离我远点儿!媳妇儿,我不认识她!”
慕晓晓难以相信广胜怎么会变得这么粗暴,张口就是让她滚,哪怕上一世他们之间关系最僵硬的时候,他都没这么说过她。
宁嫣:……废话,当我早上的话是白说的吗
慕晓晓:“我可是京城来的知青,我父亲是**,我母亲在**工作,只要你娶了我,过两年我回城就能把你带到京城,还能给你安排工作,让你过好日子。
你身边的女人能做到吗”
广胜觉得眼前这个女人有神经病,拉着媳妇儿远远的绕过慕晓晓,然后跑回家。
慕晓晓看着广胜的背影眼中全是不解,为什么是这样呢
她这辈子只想找一个能一辈子真心对她的人,如果她嫁给广胜,她相信广胜一辈子都不会背叛他,可他为什么偏偏就结婚了呢
是不是,是不是他那个媳妇儿也和他们一样,都重生了
慕晓晓攥紧了拳头,上一世连明诚借着他们慕家的势力一举成了有钱人,等着她的是被背叛被嫌弃,这一世,她会让他永远待在尘埃里,不会给他任何成功的机会。
可是广胜呢她要怎么办
男人呢,无论得到的女人多么优秀多么美好,他们只会对没得到的念念不忘。
而女人总是在怀念拥有过的男人,哪怕广胜和她没过过一天好日子,可她的记忆能把那些经历完全美化,将广胜对比塑造成她的完美伴侣。
尤其是在广胜身边出现了一个竞争者的时候,慕晓晓心里就了现执念——她必须得到广胜!
第522章
宁嫣和广胜回到家后王翠云赶紧把温着的早饭端了出来,“我和你爹没等你们先吃了,你们赶紧吃吧,还热乎着呢。”
宁嫣拿出两只包得严严实实的烤兔肉,“娘,您和爹趁热吃些,剩下的您留起来。”
王翠云顿时亮了眼,“哪儿来的我们吃过饭了,不饿,你们吃。”
广胜干脆拿出一只兔子切开两半,他和媳妇儿吃半只,剩下的半只让老两口吃。
“吃吧,都别客气,烤都烤了,早晚还不是要吃。”
王翠云没好气的瞪了儿子一眼,不过儿子说的也没啥错,她接过兔肉就去喊老伴了。
家里的房门又关严了,厨房里摆上了小桌子,小俩口喝着玉米粥,配着肉末角瓜,来上一口贴得亮黄的菜饽饽,再咬上一口烤兔肉,脸上纷纷露出了满足的神色。
饭后,王翠云特意把儿子喊到自己屋里,“那个姓慕的知青我看着就不是啥好东西,你给我离远着点。
实在不行明儿你就干脆陪儿媳妇去割草,少挣点工分就少挣点儿。”
大队长靠在炕头皱眉沉思,“咱家的孩子啥样你不知道吗
他但凡要是会主动招惹人还至于等到如今才娶媳妇儿”
儿媳妇儿还是自动送上门的。
“就怕那知青死缠乱打。”
王翠云:“实在不行就给她派点累活,累得她都动弹不了了,她也就没空缠着咱儿子了!”
大队长:没错,与其让自家儿子白白浪费那么多工分,不如折腾那个该死的女知青去。
广胜啥也没说,爹妈就把事情决定了,回屋后也没忘了和媳妇儿说了这事儿。
“我手里现在有五百五十多块钱,你去找找聂文远,让他帮忙盯着点儿看看城里有没有卖工作的,有的话咱就买下来。”
“啥买工作”
“对啊,地里的活实在太辛苦了,我不想让你天天这么累,等你在城里找了工作,说不定也能和三姐一样把我也带到城里上班呢。”
广胜搂着媳妇儿的腰靠在了炕头上,“那可都是你的钱,我怎么能花你的钱”
“我们领了证的,是合法的两口子,我的钱就是你的钱,你和我瞎客气啥
而且上了班你的工资是不想交给我还是怎么的”
“交,我一分不落全交你。我就是觉得,要找工作也该先给你找。”
宁嫣无奈道:“我也想,可我连大字儿都不认识两个,拿什么找工作”
原主一天学也没上过,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去城里上班买工作还要签字呢,她能行
广胜一脸心疼的看着宁嫣,“以后我慢慢教你认字,正好我上学的书都留着呢。”
偏心得看多了,但像宁家这样可着大闺女一个人糟蹋的真没几个。
不过没关系,以后他会对媳妇儿好的,让她没空去想曾经的苦,没空去为了过往伤心。
宁嫣掐了他一把:“认字的事儿再说。
你要听我的就先和聂文远透个口风,让他给你留心着,等你在城里落了脚我的事儿就好说了。”
“行,今晚我就去问。”
说完手一用力,宁嫣就歪倒在了他怀里。
“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