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瑾在官府黄册上登记乃是贱籍,平人乃是良籍,如今她脱籍了,可不就是从贱成良,要从良了嘛。
宋瑾咽了口唾沫,嗫嚅着问道:“所以呢?”
“你不可再像从前那般鲁莽行事了,可明白?”
“......做厨役也不行么?”
季舒白叹了口气,道:“我知你心中想法不一样,可这未必是好事。厨艺是你当家的本事,我自然不会说你什么。可你记着,今时不同往日,有些事不可做,有些话不可说。你年纪尚小,往后自然能明白我的意思。”
宋瑾不用等往后,至少她眼下就明白了其中的部分意思,也明白了有些书中为何那样写。
当初看《红楼梦》时,她便注意到袭人跟宝玉云雨一番根本不会觉得羞愧,甚至会有些骄傲,因此自称“我们”,还惹得晴雯一番挤兑。
而尤氏姐妹与男子亲近,惹出颇多流言,就要遭人诟病。
当初她没想通,今日她明白了,这便是良贱之分。
良人与贱人是两套行事规则。
宋瑾从前之所以被特殊宽待,不一定是因为能耐大,也并非大家宽容,更多的是因为她身份低贱,无人在意她的品行。
而成了良人就不同了,她得遵从良人的规范,再也不能同季舒白开那种脱衣的玩笑了,也不好随便在外挽袖子。
宋瑾伸出去抓文书的手改成了挠头:“我应该......会小心的。”
季舒白见她拘束起来,反而安慰起她:“别太担心,小心行事便好。若要扮做男装,就不要太招摇,别惹人瞩目就是。”
宋瑾点了点头,轻声道好。
她听从了季舒白的建议,明白这是既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护,所谓枪打出头鸟,她见得不算少。
宋瑾向来很怂,不喜欢跟主流思想对着干,那是英雄干的事,而她不想当英雄。
被人瞩目,是一种喜爱,也是一种诅咒,宋瑾自认承受不起那样的关注,干脆不去招惹,只想低调做人。只是在这大明,她很难低调起来,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只能尽量保持了。
季舒白将那两张纸放进她手中,宋瑾一颗怏怏的心又重新活了过来。
“大人,”宋瑾试探着开口:“我有一事相求。”
“你说。”季舒白一番谆谆教诲后见宋瑾颇有采纳之势,因此很是欣慰,此刻更展现出无限温柔来。
“我想着,往后不止要好好做厨役,还应该多读书,这样才可以明事理。”
宋瑾拿捏住了季舒白的心思,教导主任都爱听这好好读书的话,果然季舒白听了之后很高兴。
“这是好事,你想读什么书?我这里有的,你尽可以选去。”
他进门时就看见宋瑾盯着书架看,只是没想到她竟有这个心思,打心眼儿里高兴起来。
宋瑾迫不及待地一边把文书往怀里揣,一边道:“那我可就不客气了,我自己去选了。”
“去吧。”
宋瑾转身,直奔着书架上一叠书而去,季舒白在身后见了,脸上的温柔笑意瞬间消失。
季舒白书架上的书有不少,从启蒙读物《幼学琼林》到专讲政史的《尚书》,从汉代乐府到唐朝诗赋,从宋代诗词到前朝戏曲,可谓丰富多彩,应有尽有。
可宋瑾一个没选,她抱了厚厚一叠《忠义水浒传》。
一个满是土匪的话本子。
第94章 家里似乎跑出去一个炮仗
宋瑾正喜滋滋地将那一大叠子书从书架上往外抱时,忽听啪的一声响,一只大手按在了书卷之上。
想也不用想,季舒白要来拦她。
“......怎么了大人?”
季舒白收敛了温柔笑意,他怎么就信了宋瑾能立刻改正呢?
“你怎么会想到看这个?”
看这个学什么?学造反么?还是学做肉包子?
“看书啊,学习啊......”宋瑾自知理亏,说话的声音都变小了。
“学什么?学做肉包子?”
季舒白眯起眼睛质问,问的宋瑾呆愣了一下,待反应过来时她忽然笑了起来:“大人,我不会做面食。”
宋瑾的确不会做面食,面条包子一概没做过,她要吃面,都得靠别人扯面条。
季舒白原本有些恼,被她这一笑给笑得不好再发脾气了,只好强逼自己板着脸道:
“这本书不适合你。”
“挺适合的呀,我还给保保讲过琼英的故事呢,也没见你拦着。”
季舒白叹息一声,琼英算是水浒传里难得的讲理人,没有滥杀无辜,一切都是事出有因。
“还是不好。”
“大人,”宋瑾语带哀求:“奴家也没有什么本事,如今出去独自做生意,光会做菜也是不大够的。奴家想着若是能说书的话,岂不是更好,毕竟我也不会吹拉弹唱的本事。”
宋瑾这次出门观察过,不少店家都有人在里面唱曲说书,而她和她的那些人没一个会唱会弹的,那就剩一个说书了。
说书谁会说《尚书》啊,当然是说《水浒》来的方便。
“你要说书?”
宋瑾尴尬地笑笑:“这也不行嘛?”
季舒白叹了口气:“......倒不是不行。”
他眉头拧的厉害:“你要自己来说么?”
宋瑾想了想道:“那我要教人说的话,不是得先细看看嘛。”
还挺有道理的。
季舒白没再多说什么,只是三指捏着她的手腕,将她的手从书上挪开,随后抽出顶部的第一本给到宋瑾。
“这套书多,又沉,你一次也带不走,先拿这一本,熟悉了之后再来这里慢慢拿。我会交代陈妈妈,不会拦你的。”
宋瑾的牙一下龇开:“多谢大人。”
说完抓住那一本书喜滋滋道:“那我走了哈大人。”
“去吧。”
宋瑾欢呼一声,一路尖叫着跑出门去,季舒白听得眉头直皱,家里似乎跑出去一个炮仗。
宋瑾跑到外头,一路狂奔,声音早已收住,只有耳畔的风,呼呼地直响。
她没有办法去形容此刻的心情,她只知道苏州的阳光属于自己了。
天晴了。
宋瑾到了长洲县县衙,拿着文书,改了黄册,换了户籍,连带着名字也改了,改成了陆瑾。
她没有想要姓回宋,没有隔着朝代还要认祖归宗的打算,更没有在大明背上不孝的名头,跟老陆作对的打算,只是她习惯了“瑾”这个名字,便继续用了。
等宋瑾办好一切,拿着行李回到古槐街,准备好好庆贺一番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毫无预兆地劈了下来。
人没了。
蔓草的爹名叫陆才,自卖为奴之前是个佃农,一辈子就只得了两件本事,一个是养花种草,一个是本本分分。
做生意讲究胆大心细,本分那简直是致命一击。
于是在宋瑾离开长洲县的这段日子里,他因不能做生意,只守着宋瑾留下的那笔银子抠抠搜搜地过日子,盼着宋瑾能早些回来赚钱。同时又嫌弃几个男人太能吃,说了几句难听话,竟然将人赶走了。
这赶走男子是一码,另一码是红杏采薇杜鹃的家人找来,强行把人带走了,独留了一个年纪尚幼,还不能成事的春云在家。
春云之所以还在,那是因为年纪小,卖不上价,又不能嫁出去,自己养着还费钱,既然宋瑾答应养着,那就随她去吧。这才没给带回去,扔在老陆这里。
宋瑾谋划半天,谋了个空,此刻听老陆说着话,只觉得天旋地转,两眼黢黑。
“这事也不能怨我,那几个小子也太能吃了,眼下又不能做生意,又没有挣头,难道干养着不成?”
“当初我就说这法子不行,得有文书,否则人家说走便也走了,你看可不是这么回事嘛。你一离开,那三个女娃娃的家里人就找来了,人二话不说跟着家里人就走了,哪有一点子良心?你这算哪门子好事嘛,全是给人家做嫁衣。”
“你再看春云,这么点子大,能吃能长,活又干不了多少,你这是帮人家白养女儿。等她长大了,能嫁人了,人家爹娘收了聘资,照样给你带走嫁人。你又没文书,还能拦着不成?养的越久亏的越大,还不如现在就还回去。”
......
“爹,”宋瑾出言打断老陆的抱怨:“我忙了一天,累了,今儿先睡,明日再说。”
宋瑾不想跟老陆说太多,老顽固说不通,她直接行动不就完了,劝什么劝?
于是她拉着此刻有些惶恐不安的春云一道洗漱后,回屋睡大觉。
她累了,先睡饱再说。
倒是春云,黑夜之中两眼睁得老大,一会儿看着床顶,一会儿看着宋瑾,不确定自己明天的命运是怎样的。
倒是宋瑾胸有成竹,第二天一早起来什么也不干,洗漱后拉着春云,带着铜板就往市集里头去了。
“咱们去干嘛?”
“买鸡。”
“买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