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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攻交流中心_违章晋亭【完结+番外】(3)

  我宇宙第一帅,现实里的职业是演员,从小长得就粉雕玉琢冰雪可爱。还在穿纸尿裤的年纪,我就已经登上大荧幕开始为自己赚奶粉钱了。

  稍微长大一些,更是片约商演不断。凭借着我的出色外形与得天独厚的演技,虽然有自夸的嫌疑,但我确实做到了小小年纪便在娱乐圈大红大紫,人送外号国民孙子。

  年仅五岁,就成为了娱乐圈的顶流。当年有幸参演的那部电影,其票房至今二十年都无人打破。

  毫不夸张,当年我火到什么程度呢?几乎家家户户的墙上都粘贴着我小时候的写真,不少新婚夫妇坦言说:希望能生出和我一样的孩子来。

  再长大一些,我就更火了。当然了,在此我就不过多赘述。

  总之说了这么多,你们只要记住我很帅很有名就可以了。

  10L:

  ...我服了你也知道你说了很多啊,我们是乐子人不是来听你百度百科的。

  11L:

  孙子你好,孙子再见

  12L:

  好汉不提当年勇,众所周知很多童星都是越长越丑的,而且因为小时候行程很忙睡眠时间不足,所以长大后个子都矮矮的。

  楼主:

  回12L,多谢关心但本人净身高185.8谢谢。

  14L:

  不是说有催眠吗?催眠在哪儿呢?你自恋就自恋,管管我们死活行吗?谁问你多高了。

  楼主:

  简单介绍完自己后,请允许我再介绍下本帖的另一个主角。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我更想用炮灰或者路人二字来介绍他,而不是用主角。毕竟主角只能有一个,那必须是我!

  他算个什么东西,也敢和我相提并论。

  他也配?!

  30L:

  我嘞个超绝白磷型人格啊,怎么好好的,给自己说生气了。

  31L:

  楼主不是我说,你真是把路走窄了。现在时代已经变化了,什么叫只能有一个主角,你是不是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双男主这种东西。

  楼主:

  回31L:知道,但我有番位癌。

  另私信我的那些人,不好意思我不会爆照的。虽然看不到我的脸是你们的损失,但相信我,看到我之后你们一定会爱上我的,到时候爱而不得才是真正难过的事情。

  我这也是为了你们好。

  言归正传,让我来继续讲一下对方。

  最开始我的确是用死对头一词来称呼他的,可今非昔比。

  死对头这个词未免太过暧昧。

  我在网上看到过不少以死对头为题材的小说,原本是想要借鉴一下要如何打败死对头。但看着看着我发现:好多死对头作作对,作着作着就做了。

  吓得我阅读障碍都要犯了,脑海里甚至浮现出了对方的脸来,更是让人头皮发麻手指发痒。

  如何是和对方的话,那...那未免也太惊悚了。

  除此之外,死对头一词简直是把对方放在了和我平起平坐的地位上,一想到这儿我就要呕吐了,他一个从底层爬上来的群演配和我平起平坐吗?

  48L:

  我受不了了,楼主你这是把“他也配”,当成标点符号来用吗?

  49L:

  据说人的潜意识是会撒谎的,你越反复提起对方不配,那么就说明你越在意对方。而且为什么看小说的时候,脑海里会浮现出对方的脸来?楼主我劝你别挣扎了,弯了就弯了吧不丢人。

  50L:

  楼上说得对,你俩跳过作对这步,直接送进洞房吧!楼下替我随二百,让我们欢迎下一对嘉宾登场~

  51L:

  埃及吧配不配的,谁替你随钱。

  52L:

  太好了,是法老!楼主你有救了!

  53L:

  给我看吐了都要,楼主明显是个不尊重人的反社会啊,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人都得得到发帖机会而我不行,我182-75-20-16到底差在哪里?

  54L:

  发的这是什么东西,电话号码吗?

  55L:

  回53L

  大兄弟别自取其辱了,现在小世界主角攻人人胯-下长着火箭,不能缠在腰上的不配做主角攻。路人攻条件也许会稍微差一些,但你16未免也太可爱了吧。

  56L:

  麦艾斯麦艾斯,我总因阅读速度太快而…后边忘了。真的有这么长吗?楼主你说句话啊,楼主!@楼主

  楼主:

  刚刚在忙。

  大家不用给我打赏,我赚得还挺多的,五岁那年就已经实现了财富自由。有条件的话,你们还是多对自己好一些吧。

  思来想去,我还是打算用他姓氏的简拼来代替他,在这里就叫他G好了。

  G算是我的同龄人,年纪比我稍微小上几个月。

  我们俩像是磁铁的两级,南辕北辙很多东西都是两种极端。

  最简单的一条,我富足他贫穷,完完全全的两个阶级。

  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他这辈子都不配成为我的对手都无法在我身前蹦跶。

  偏偏,老天就是那么无眼,总喜欢发动一些命不由天的改革。

  让穷人乍富,让穷人一步步登高来到我面前,给我添堵。

  他也配?

  65L:

  嘎嘎嘎,高频词再次出现“他也配?”,楼主你是被下载了什么插件吗?每天不说够多少多少次他也配就有惩罚是不是?

  66L:

  我真的很好奇,G他到底怎么你了让你对他这么不满。

  再说我们穷人惹没惹到你,一口一个穷人就这素质还演员呢,我看让你有钱才是老天最大的无眼!

  楼主:

  我没用扫射其他人的意思。

  我嘴里的穷人一直都是在特指他,希望大家不要继续对号入座了。

  我和G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孤儿院。

  六岁那年,我是政府派过去的爱心大使,而他是接受资助的孤儿。

  时间已经太远了。

  我早就想不起来小时候的他,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只记得他眼睛很大,皮肤很黑,额角有淤青个头也壮壮的。

  孤儿院里吃的东西分明很差,可他仍旧长得像个小牛犊,闷不吭声从我手中接过爱心物资的时候,落在地上的阴影也大大的一团,几乎能完全覆盖住我的影子。

  现在回忆起来,他果真从小时就让人觉得讨厌。

  101L:

  ......楼主你别挣扎了算我求你,这还叫印象不深?你知不知道你一共用了九十三个字来形容对方?具体到对方的外貌皮肤体型,就连额角的伤口都历历在目。别太爱了大兄弟,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痴汉专区才是你命中注定的家啊,回家吧你回家吧。

  102L:

  科科,我觉得分区没错啊,楼主确实一股小人得志的气焰。不过不是因可以把死对头踩在脚底而得志,而是因终于可以对男神为所欲为而得志。

  103L:

  呵呵呵就你这痴汉样真不愧被打成路人攻,滚去做你的舔狗吧,我们攻界不需要你这种废物,已自动与你割席收回你的攻籍。

  104L:

  楼上你收回他的攻籍有什么用,要收也是收他的作案工具呀,到时候我可以免费帮你保存。

  105L:

  楼上算盘打的也太响了,大馋小子or大馋丫头什么都想保存只会害了你。

  106L:

  大家不要歪楼可以吗?

  从字里行间来看,我觉得楼主的确把对方当成了死对头(不做-爱只做恨版)。

  107L:

  啊啊啊啊啊啊big胆,你不怕楼主举报你扭曲事实啊。

  108L:

  哪里扭曲了?我觉得106楼说的没毛病啊,死对头不做恨做什么?斜眼狗头

  109L:

  这么看来帖子的另一个主角挺励志啊,小时候是孤儿长大之后能和楼主并入同一个阶级。

  110L:

  上边那位你也小心点,小心又触发楼主的关键词:他也配。

  111L:

  好奇,楼主怎么不出来回复了。

  这是彻底陷入回忆里了是吗?

  孩子醒醒啊,被催眠的是他不是你啊。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啦!今天共三更,段评已开欢迎来玩。

  本文视角,下一章开始就是第三人称。

  排雷:很扭曲的阴间xp,心口不一的外加带有痴汉属性的攻。

  第二章

  扫了眼帖子下无意义的回复。

  宇宙第一帅,又或者称他为应天,气得眉心都有些发胀。

  不正常,论坛里的这些家伙都不正常!

  他只是平常的论述,他们哪只眼睛看到自己对那个人抱有不同的感情?

  呵呵,他也配?

  那些家伙连这点眼力见都没有,怪不得被世界意识直接识别为路人。

  要不是路人攻交流中心有着明确的规定,让他在有效期内完成帖子创建,记录下得到金手指后的全程。

  他才不会巨细无比地在网络上分享自己的生活,让人品头论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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