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融化的热蜡沿着龙凤的纹理淌下,在满堂飘拂的绯纱里,衔月穿着一袭嫁衣弯眼笑着,这笑里藏着快溢出来的狡黠与酥甜。
一双白皙修洁的手扶上她的凤冠,流苏的摆子垂落在手背上,与青色脉络交缠在一起。
倏尔,司空摘星的眼眸里倒映出一张脸。
骨骼轮廓分明,眉清目朗,俊秀而洒落。
他凝着她笑起来,眉毛轻挑,那双不羁的星眸扬起数不尽的光点。
不过一瞬,那短暂的画面便流转殆尽,光幕消弭。
司空摘星大脑一片空白,愣愣地转头去寻衔月的眼。
两双呆滞的眼在半空直直对视。
须臾后,两人同时脱口而出。
“你是画皮鬼?”
“老婆!”
两句话,震撼了两个人。
司空摘星直到此时,才终于意识到自己还从未解下过易容!
也正因此,现在才知道,原来那个传说的‘天定良缘’竟然是自己。
命中注定。
他就说姻缘都是上天注定的,人怎么能胜过天呢!
和衔月拜堂成亲、喜结连理的人是自己。
这念头让他眼前似乎炸开无数星火,他在满世界绚烂的光幕里,晕乎乎地撕掉脸上的人皮面具。
从未裸露于人前的俊脸就这样直愣愣地看向衔月,“老婆,是我......”
紧张到惴惴不安的话还未说完,脸上已经挨了一巴掌。
“王八蛋!”
清俊光洁的脸上登时肿起一道五指印。
他在火辣辣的刺痛里,呲牙咧嘴地去摸她的手,“老婆,别把自己打痛了。”
话音刚落,衔月拿起枕头就往他身上砸,“叫你骗我!叫你耍我!”
“衔月,你听我解释!”
一枕头砸在他的狗嘴上,绒毛纷飞,衔月盖棺定论道:“我就知道,小偷能有什么好东西!”
想她十四岁离家那年被偷个一干二净,曾立誓除尽天下盗贼,没想到几年后,居然嫁给了天下第一的小偷头头。
真是......
她的力道更重,噼里啪啦的桌掀椅倒声乍起,鸡鸣狗吠声自窗口飘出去好远。
显然,又是不眠的一夜。
.......
几日后,村道上的羊肉摊。
两大海碗奶白的羊肉汤被端上来,新鲜的羊棒骨已被熬煮出乳状的髓,一小撮翠绿清淌在油花上,鲜、香、咸的香气氤氲在鼻尖。
衔月浅啜一口,被烫得吐舌头,但这羊汤确实鲜到掉眉毛!
司空摘星捏捏她鼓起的脸,将撕好的馕饼泡进去,摇头晃脑道:“羊汤得泡着馍吃。”
疏松筋道的馕饼吸满了鲜香的羊汤,又酥又脆、又香又嫩,确实相得益彰。
衔月吃一口,忽好奇道:“你说的那个也喜欢喝这羊汤的人,是谁啊?”
一定是个很爱吃、又很会吃的人。
司空摘星一哽,忽的想到陆小凤这斯既英俊风流,还非常油嘴滑舌。
即使是他也不得不承认,陆小凤是个极讨女人喜欢的男人。
就算他什么都不做,也有本事让女人爱上他。
于是,他眨了眨眼,飞快地贬低道:“就是个四条眉毛的大色狼、老臭虫。”
“你居然有这样的朋友,看来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衔月剜他一眼,不咸不淡道。
?
司空摘星正欲反驳,便见她扬了扬红肿糜烂的唇瓣。
他讪讪别过脸去,目光虚落在荒芜的林间。
然而,他的瞳仁却渐渐紧缩,因为那林子深处竟出现了一条大红披风!
说曹操,曹操竟就到了!
那人走近了,那张英俊的脸上,果然留着两撇修得整齐、漂亮的胡须。
正是陆小凤!
他倏地挡在衔月身前,心道世间竟真有这样巧合的事。
陆小凤还未走进羊肉摊,便见这摊上坐着两个相貌卓绝的年轻男女,一个剑眉星目,一个粉装玉琢。
两人形容亲密,如胶似漆。
所以,即使那姑娘生的再俏丽、再甜蜜,他也未曾多看一眼。
可偏生奇怪的是,打他一出现,这两人便纷纷见到了什么稀罕物件似的,眼睛转也不转地盯着他看。
他摸了摸嘴上的两撇胡子,清了清嗓子道:“你们认得我?”
衔月看着他后颈上的透白色叶片,下意识心虚地往后缩,在司空摘星耳畔小声道:“这就是那个陆小鸡?”
陆小凤当然听到了。
他瞪大了眼睛,看向那俊秀男人,“司空摘星?怎么成小白脸了?”
不怪他吃惊,实在是这猴精从不近女色。
可如今‘近’的这个,通身打扮,说是个琼枝玉叶的公主也使得。
一听这话,司空摘星一噎。
曾经的回旋镖终于打中了自己,但他却不觉得如何,反而冲着陆小凤挤了挤眼,傲然道:“陆小鸡,你输了!六百八十条蚯蚓,还是得你挖!”
陆小凤一怔,慢半拍地想起了那个赌约。
他淡淡道:“金缕衣呢?”
司空摘星挺了挺胸,轻轻抬起衔月的手,从袖口扯出小片金丝,笑道:“你说呢?人都被我偷到了。”
陆小凤当然听出来了这次偷人与以往偷人的不同之处。
只因这猴精满脸得瑟地写着:我有老婆你没有。
叫他去偷金缕衣,没成想偷了段姻缘回来。
陆小凤苦笑道:“我真是命里犯了这蚯蚓劫。上一回已活像癞蛤蟆找老婆,这一回怕是自己都要成条蚯蚓了。”
听到这话,衔月委婉提醒道:“恐怕不止这一劫。”
陆小凤又怔了怔,没想到这俏丽的小姑娘会说出这么一番话,他好奇道:“这是为何?”
衔月深吸一口气,认真道:“我观你印堂发黑,恐怕要倒大霉了。”
司空摘星微妙地挡住她的视线,笑眯眯道:“衔月不知道,这人印堂天生是黑的,走到哪里霉到哪里。我看我俩也还是离他远些好。”
“臭猴精.......”
两人很快便唇枪舌剑地交起锋来,丝毫不让。
衔月摇了摇头,心道:两个蠢货。
第62章 饵 他已然上钩了。
脚下的土地湿软黏腻, 每走一步,陷进泥里的鞋又带出星点泥水,一齐溅上裤管。
不过这对他来说,已实在不算些什么。因为他整个人活像是从泥潭子里爬出来的, 不仅浑身是泥, 还满身的汗臭味。
这个灰头土脸的男人正蹲在地上, 左手抱着一个陶罐, 右手捏着根随地捡的树枝,目光如炬。
松散湿漉的泥土微微蠕动, 他的眼珠子一亮,右手紧随着一挑, 细长的蚯蚓顷刻间蜷上来。
他终于舒出一口气,掀开陶罐,将这耗尽心血的最后一条蚯蚓安生放进去。
那个被他当成宝贝似的陶罐一打开, 里头竟然尽是密密麻麻、交缠在一起的蚯蚓。
为了这六百八十条蚯蚓, 陆小凤可算是吃尽了苦头。
这蚯蚓自然也不纯是蚯蚓,而是他欠下的赌债。
这赌债可真是要命,他一连跌在那猴精手上两回。算起来,已足足挖了一千三百六十条蚯蚓了!
他原先与司空摘星打赌, 比赛翻跟头。第一次比时,他赢得一塌糊涂,哪里有不愿意的道理?可没想到,这猴精回去了,什么事都不干,专练翻跟头,一个时辰竟给他翻了六百八十个跟头。
这头一回的六百八十条蚯蚓已找得他叫苦不堪。他当然绞尽脑汁,想还施彼身, 让这猴精也尝尝这一蚯蚓难求的苦头。
可没想到与他再赌时,叫他去偷件近日搅得江湖血雨腥风的金缕衣,竟叫他连人带衣一并偷来了。
不仅叫司空摘星赢了赌局,还赢了个美娇娘回来!
陆小凤又栽倒,哪里还能不信自己印堂发黑,要倒大霉?
他摇头苦笑,恐怕发黑的不仅是印堂,连眼睛加上脑袋,一个比一个黑。
他现在是大脑空空,脑袋里除了蚯蚓还是蚯蚓。就是半夜醒来,也是梦里被蚯蚓活活吓醒的!
好在他泡在这的十天里,有天公作美,下了场山雨,才终于挖齐了。当然,其中的艰辛苦楚,根本不能为外人道也。
如今,陆小凤已迫不及待地想立刻下山,痛快吃上一顿好酒好菜,洗澡换衣,再好好睡上个三天三夜。
恰此时,不远处的山坡上蓦然响起一阵脚步声,这声音又细又轻,像是一阵淋淋的细雨。
陆小凤下山的步子一顿,他在这深山里待了这么多天,还从未见过人烟。
早不来晚不来,偏生他要走了来。
他转过身,实在忍不住好奇地瞧上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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